辽宁证监局官网日前发布关于对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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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称,经查,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财会〔2025〕5号)第四条第一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该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所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官网信息显示,中税网事务所集团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旨在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理念,发挥高度专业水平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财务审计、咨询等服务,逐步向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迈进。业务范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税务服务等,服务对象主要为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大型国企、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法律咨询、财税培训、投融资等领域的专业资质。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吴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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