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为什么坚决反对“包产到户”?

分享至

在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史上,“包产到户”是一个十分重大的转折点。

它不仅打破了人民公社的集体劳动模式,将土地经营权下放给农户,更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尤其是1982年,国家发布了第一个“一号文件”,首次明确肯定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是SH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从而正式为这一制度“正名”,标志着其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推广。1983年全面推广,到1984年覆盖99%的生产队。

包产到户后,确实很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78-1984年粮食增产25%,农民人均收入从134元增至355元,一举解决了温饱问题。

另外,包产到户还催生了农村集市贸易、乡镇企业崛起(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为1984年城市改革奠定基础。



那么,这么优秀的制度毛主席为何要反对呢?高瞻远瞩的毛主席真的没有看到背后的强大驱动力吗?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其实在毛主席时期,也曾试行过“包产到户”,在当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只是在成绩中毛主席看到了另外的风险。

或者说,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毛主席认为包产到户是小我的体现,有碍于我国的国情和发展,最后还是放弃了那一制度。

公开资料显示,20世纪50年代三年困难时期,为了快速恢复农村经济,毛主席同意在安徽等地试行了“包产到户”。

据《安徽省志·农业志》记载,1959-1961年全省粮食产量连续三年下降,部分地区出现了农作物意外死亡的现象。

在此背景下,基层干部开始自发探索突破集体化框架的生产方式。



宿县地处皖北平原,土地肥沃但长期受旱涝灾害影响,农民对“大锅饭”体制下劳动效率低下的问题反映强烈。

正是在此背景下,毛主席看完各地的汇报后作出决定,将安徽宿县作为一个试点,试行一下“包产到户”。

1959年春,宿县西寺坡公社前楼生产队率先试行“包产到户”。

据原宿县高层孙元鼎回忆当时的包产到户,将耕地按劳动力或人口分配到户,每户承担固定产量指标,超产部分归己,减产则需赔偿。

实验初期,生产队采取“四统一”(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耕作、统一灌溉)与“分户经营”相结合的方式。

试行后,农民耕种积极性显著提高,当年前楼生产队粮食单产增长30%,成为周边地区的“高产典型”。



1960年,宿县在总结经验后,将试验扩展至全县20多个生产队,形成“宿县模式”的早期版本。

尽管实验取得显著成效,但很也快引发了激烈争议,有人向毛主席提议,包产到户是资本主义的矛头,一定要尽早制止。

正好当时毛主席也看到了包产到户辉煌背后的问题。

试行地区的包产到户区出现了一定的分化,违背了当初土地改革的初心。

加之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单干风已是愈演愈烈。

付费解锁全篇
购买本篇
《购买须知》  支付遇到问题 提交反馈
相关推荐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