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海防市(TP Hải Phòng)公安机关消息,该单位刚刚逮捕了陶氏美(Đào Thị Mỵ)(1982年出生,居住于兴安省(tỉnh Hưng Yên)志明社(xã Chí Minh))嫌疑人,其涉嫌实施租用自驾汽车后抵押换取消费资金的诈骗行为。
此前,2025年11月11日,阮文练(Nguyễn Văn Luyện)(1980年出生,北宁省光忠县)先生向青沔社(Thanh Miện)公安机关报案,指控陶氏美诈骗侵占其财产,即车牌号为98H-035.56的货车,价值约5亿越南盾。陶氏美自2025年7月20日起租用该货车经营,但随后侵占并抵押车辆换取现金,未将车辆归还给阮文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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Đào Thị Mỵ被捕
接获犯罪举报12小时后,同日19时,职能部门查清了犯罪行为,并紧急逮捕了陶氏美(Đào Thị Mỵ)以进一步调查。
在公安机关,陶氏美供认自己无业,社会关系复杂,曾多次通过小额贸易渠道出境至柬埔寨“做生意”。近期,陶氏美来到海防市(TP Hải Phòng)青沔社安宁坊25号地址居住。由于负债且需要个人消费资金,陶氏美萌生了寻找租车,然后抵押换钱以偿还债务和消费的念头。
大约2025年6月,陶氏美使用名为“明桃”(“Minh Đào”)的facebook账户(是陶氏美的个人facebook)访问了“出租自驾货车”页面。陶氏美找到了一位她不认识的、facebook名为“阮文练(布)”(“Luyen Nguyenvanluyen (Vải)”)的男性发布的租车帖子。通过交谈,陶氏美得知此人名叫练(Luyện),在北宁省(tỉnh Bắc Ninh)有自驾货车出租。陶氏美表示想租一辆载重2.5吨的货车,并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陶氏美预付了3000万越南盾押金,每月支付1500万越南盾租金。陶氏美与练先生商定在海防市青沔县的一个公共场所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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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氏美租了6辆车,然后把它们都典当了
2025年7月20日,练先生将车牌号为98H-035.56的货车交付给美陶氏美租用(同时提供了车辆登记证和检验证),并签署了借车合同。拿到练先生的车后,陶氏美立即将车“抵押”给了一位身份不明的男子,地点位于海防市阮梁榜社(xã Nguyễn Lương Bằng)区域。抵押车辆所得的1.5亿越南盾被陶氏美用于“债务周转”和个人消费殆尽。
经过扩大侦察,公安机关确定,利用上述手段,陶氏美还诈骗、侵占了其他公民的6辆汽车。至今,公安机关已协调扣押、管控了6辆相关车辆,总价值超过15亿越南盾。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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