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海讯(记者 路熙娜)日前,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制度创新推动落实工作座谈会。会议聚焦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存量资产盘活提升发展质量效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展政策解读、部署落实举措、凝聚各方合力,以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法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对《决定》进行全面解读,深入阐释其出台的背景与内涵要义。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优化存量结构调整”部署、落实市委“滨海新区率先盘活存量资产”要求的重要制度成果,《决定》针对性破解权证办理、土地利用和府院联动等痛点,在重构权证补办流程、允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拓展储备土地利用路径、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打通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通道、完善破产企业信用修复保障、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等方面推出7项举措。同时明确容错机制,为勤勉尽职、合规创新的单位和个人“松绑”,营造鼓励探索的良好环境。
围绕《决定》落地见效,会议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政府部门要守土尽责,对照《决定》梳理职责清单,优化操作规范,法院要健全破产案件相关工作机制;二是民营经济要有序参与,通过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引导其参与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及自主闲置资源处置;三是监督要全程跟进,区人大常委会将以专项视察、听取工作报告等方式跟踪问效。会议强调,各单位需做到思想认识、协同配合、成果转化“三个到位”,跨部门事项牵头单位主动协调、配合单位积极支持,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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