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看似老百姓迎来了好日子,但还有很多阴暗处。
其中盘踞在偏远山沟里的地主恶霸,国军残兵,还是老百姓头上的一大顽疾。
他们的存在,不仅制约和压制着老百姓的生活,而且还占据着广大的土地,使得解放后的民众并不能实现“耕者有其田”。
公开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尚有三分之二的解放区还保留着完整的封建土地制度。
那样的话,当时占农村不到10%的地主阶层,和富农阶层占有着全国70%以上的土地,而占人口60%以上的贫雇农只占不到15%的土地。
为了打破那一“死局”,就必须实施土地改革。
为此,我国于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然而,法律虽然有了,但是执行起来并不容易,尤其是盘踞在乡村的地主恶霸,早已横行霸道惯了,且手中还持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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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恶霸是封建统治的“最后一公里”
在旧社会,宗族、保甲与地主武装三位一体,地主的权利很大,就像“土皇帝”一般。
他们私设刑堂、豢养家丁,甚至拥有武器,对农民有着极强的控制力。
他们霸占着大量土地,或养着长工给他们干活,或将土地分包出去赚取着高昂的地租。
以湖南湘潭为例,土改前每亩水稻产量仅150公斤,地租就占去了90公斤,农民连最基础的生活都难以为继。
北方城市也好不了多少,地主的高额地租,几乎要收取50-70%的租金,农民辛苦忙了一年,到头来还是连温饱都解决不了。
另外,如果遇上灾年,地主还会推出“卖青苗”的手法,给农民放高利贷,利滚利使农户“寅吃卯粮”,世代沦为佃户。
其中著名话剧里,杨白劳的故事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更危险的是,除了地主恶霸,还有一些此前曾在日伪、国军政权里担任保长、乡长的人,一直以来都在欺压着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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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坏事干尽为非作歹,且他们与各方势力勾结,是很难消灭的一个现象。
为此,看似1950年6月,我国推出了土地改革政策,可实际落实过程中却困难重重,几乎根本无法推行下去。
尤其在东南地区,一方面地处偏远,另一方面多山,信息封闭,更加难以推行。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我国顾全大局决定抗美援朝,10月19日,第一批部队奔赴朝鲜战场。
当时我国刚准备大面积实施土地改革,却因朝鲜事宜耽搁了,而此前的一些地主恶霸和国军旧部开始趁机作乱。
公开资料显示,当时全国约出现了40万邪恶势力人员,其中相当一部分接受地主恶霸资助。
一时间,地主大院成了“小司令部”,恶霸本人成为“情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