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9月中旬,付女士驾车行驶至官渡区朱家村立交桥上层,行经一坑洼路段后车辆突然爆胎,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由官渡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之后的索赔事宜让付女士很是困扰。
![]()
车主 付女士:“9月18日晚上9点左右,在朱家村立交上层路段往出城方向行驶时,当时路面上有一个坑,这个坑大概有60厘米乘60厘米左右的面积,侧面比较锋利,因为我们的车胎受损全是侧面被划破了。”
![]()
付女士提供画面
记者:“当时有没有看到那个坑?”
车主 付女士:“看不到,因为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没有任何围栏或者锥桶之类的提示,真的没有。”
![]()
付女士表示,被这个大坑“坑”到的车可不止她这一辆。事发时,有多辆车停在前方,起初她还以为是发生了追尾事故,下车一看才发现,这些车辆同样遭遇了“爆胎事故”。
车主 付女士:“当时交警也在场立了锥桶,我们当时下车后把三脚架支起来了,然后交警让我们拍了车辆受损、车胎情况的一些照片,第二天我们就去了交警队,交警队就出具了责任认定书。”
![]()
付女士提供画面
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显示,“付女士和其他几位当事人的车辆均为局部受损,属于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即官渡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全部责任。”
![]()
![]()
据了解,事发后事故责任方工作人员曾联系付女士,要求她提供理赔的相关资料,并表示可在11月4日前往官渡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协商处理。
车主 付女士:“我进去他们中心以后,他们有两位所谓的法务,然后就让我提供当时整辆车的照片,我告诉他们当时交警只让我拍了整个轮胎受损的照片,整车照片我没有。之前出了这个问题以后,他们已经发了一个清单到我们邮箱,是需要准备的一些资料,这个资料是全部齐全的资料,都在这里了。”
![]()
付女士提供画面
车主 付女士:“我说既然资料齐全了,你干嘛现在又要让我提供这个呢,对吧?我人住在呈贡,要从呈贡来到这里挺远的,我说我不可能来到这里骗你3000块钱轮胎的钱,是不是?”
![]()
付女士介绍,协商现场对方法务突然提出要新的资料,她当即提出质疑,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
车主 付女士:“我所有的资料都全部备齐了,然后他们法务直接就说‘你去法院告我’,就甩了这么一句话,我觉得很搞笑,那我这些资料全部准备完了,你不是下一步就该进行赔偿了吗?”
记者从官渡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朱家村立交桥作为主城区核心交通枢纽,投入运营多年且长期高负荷交通运行,加之今年雨季雨水较多,已进行过多次维修。
![]()
事发当天,共计有10余辆车因路面破损出现爆胎,当晚该中心就对病害进行了临时处置,并于第二天召集各单位研究处置方案。截至11月6日,已按照相关流程,顺利签订完9起赔偿协议。
![]()
对于与付女士产生的不愉快,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付女士有两个车胎爆裂破损,协商时施工维修方律师提出查看两个车轮爆胎的完整图片,由此引发付女士及家属的不满,导致双方无法友好协商。
![]()
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将择日协商赔偿事宜。而对于朱家村立交桥存在的病害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彻底解决病害问题。
如果行驶过程中
因道路缺陷造成车损人伤的情况
责任该如何划分?
听听律师的建议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律师 普官秀:“首先,如果道路上本来就有人堆放了一些障碍物,比如因施工等原因,导致人员或车辆受损的话,那么可能都需要找施工单位来进行赔偿。如果道路上并没有施工,只是由于日积月累,出现了坑洼等情况,那么就可以找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道路的养护管理部门来承担责任。”
![]()
法条链接
律师介绍,因道路缺陷引发的交通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律师 普官秀:“如果养护部门已经设置了提醒,尽到了提示注意义务,那么道路施工部门以及道路的养护部门可能都不需要承担责任,车主自己可能要承担过失或者过错责任。”
![]()
律师建议,当事人一旦因为道路缺陷遭遇交通事故,需第一时间拍照、录像保存证据;若有紧急情况的先报警、报险,依法索赔。若投保车辆未及时获得赔偿或者事故责任方不明的,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先行赔付,保险公司赔付后再依法向责任方追偿。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律师 普官秀:“车主应该拍一下现场的路面情况作为证据。需要保留的东西一个是就诊的记录,还有就是费用的支付凭证。另外,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也是比较关键的,它是一个责任划分的依据。如果责任认定书认定是道路养护部门的全责,那么法院基本上就会认定车主个人没有责任,而是由交通部门、养护部门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记者:杨紫萱 摄像:郭宇
编辑:潘华梅
编审:林帅超
终审:李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