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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黑龙江省东方红人民法院法官刘少华(中)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李成云 摄
前不久,在黑龙江省东方红人民法院调解室内,三位当事人情绪激动。“法官,您看这墙、这家电,全都毁了,您说咋办吧?”桑大姐声音哽咽,手里攥着客厅被浓烟熏黑的照片,身后站着同样愁容满面的费叔和薛阿姨。对面的侯师傅则低垂着头,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局促地搓动着。
这是东方红法院法官刘少华承办的一起因火灾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今年5月,侯师傅家因电路老化失火,火势蔓延殃及桑大姐、费叔和薛阿姨三家。为全面掌握火灾造成的损害情况,刘少华三次深入现场进行细致勘验。从火灾现场回到法院后,刘少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侯师傅在工地打工,妻子身体不好,儿子在读高中,这场大火把他家烧空了。直接判决虽然容易,但执行难度大,且可能进一步激化邻里矛盾。”为避免情绪对立、矛盾升级,刘少华采取分别沟通的方式,多次上门与四家谈心。
在侯师傅临时租住的小屋里,刘少华推心置腹:“老侯,火灾因你家而起,于情于理都得赔。我知道你有难处,咱们得想个实际点的赔偿方案。”侯师傅重重叹气:“刘法官,就是砸锅卖铁我也会赔,可是……”“看看能不能先赔一部分,剩下的,拿出诚意慢慢谈。”刘少华说道。
来到桑大姐家,刘少华贴心安慰她道:“桑大姐,这次失火你家无辜受牵连,新装修的房子烧成这样,搁谁都心疼,但侯家的情况你比我了解,侯师傅认赔,就是能不能宽限些时日?”
在费叔和薛阿姨家,刘少华明确表示,侯师傅对火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定会赔偿大家的损失。他一边一项项核算火灾损失,一边通过攀谈了解几家邻居往来的点滴,引导两位受害人看在多年与侯家的邻里情谊上,理解侯师傅的实际困难,在赔偿时间上适当让步。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刘少华多次耐心沟通,原、被告的对立情绪终于有所缓和。刘少华立即拟定了分期赔偿方案,督促侯师傅积极筹措部分赔偿款。
第二次调解时,侯师傅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赔偿款,“这是我借遍亲戚凑的3.4万元,目前只有这些,大家先修房。”
刘少华让侯师傅按三位邻居的损失程度将钱全部分给大家,并顺势提出分期赔偿方案。“剩下的1.6万元,每月还3000元,咋样?”桑女士看着这些钱,红了眼眶:“侯哥,你也不容易……剩下的,慢慢还吧。”这个曾拍桌子的女人,此时语气软了下来,费叔和薛阿姨也相继点头。
当夕阳映在窗棂上的时候,四家人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签完字后,刘少华不忘提醒侯师傅:“消防安全是大事,以后可得注意。剩下的钱一定按时还,有困难再找我。”随后转头对三位原告说:“远亲不如近邻,以后还得好好相处。”双方说道,“放心吧,刘法官,你为这个案子跑前跑后,想得比我们周全,既为我们弥补了损失,又维系了我们的邻里情,我们打心眼里感激。”
三天后,侯师傅带着妻子来到法院,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刘少华手中。“谢谢法官,没让我家雪上加霜。工地老板给加了工资,邻居也像以前一样打招呼了,孩子说以后要报考法学院。”
看着侯师傅夫妻离去的背影,刘少华想起上学时老师曾说过的话:“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而是有温度的艺术。”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孙艳丽 管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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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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