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公示10家企业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公示提到要求微亿智造补充说明国资管理程序办理进展、以及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等。据港交所9月28日披露,常州微亿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微亿智造)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东方证券(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微亿智造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国资管理程序办理进展。
三、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四、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要求说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备案材料及招股说明书关于发行上市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原因。
五、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说明股权激励相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六、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并说明业务涉及AI模型的具体情况,包括应用场景、具体功能等。
七、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广告制作、发布、设计、代理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广告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
八、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据招股书,微亿智造是一家工业具身智能机器人公司,致力于通过前沿技术重塑制造业的未来。该公司为全球客户提供开箱即用、高度柔性且具备卓越智能水平的工业具身智能机器人(EIIR)产品及解决方案。该公司通过自研的全栈式软硬件系统及全面的系统工程能力,成功地开发出能够自主感知、学习、决策并执行复杂任务的EIIR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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