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公示10家企业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公示提到要求融泰药业补充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等事项。据港交所9月26日披露,广东融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为其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融泰药业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二、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要求说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备案材料、招股说明书关于发行上市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原因。
三、请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农作物种子经营、市场调查、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广告设计、代理、制作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四、请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据招股书,融泰药业是中国领先的院外医药服务商,专注于数字化营销和供应链解决方案。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24年收入计,该公司是中国院外医药市场第四大营销和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及中国院外医药市场第一大面向个人客户的营销和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
该公司自主开发了数字化精准营销体系,并整合数字化业务及数据平台与智能物流基础设施,能为制药公司提供全流程全渠道医药销售解决方案。该公司赋能上游制药公司在广阔而高度分散的院外医药市场中有效触达并服务终端客户,提高了市场效率与可及性,驱动院外医药流通价值链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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