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其中,公示提到要求华恒生物(688639.SH)补充说明近三年技术出口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等事项。据港交所9月30日披露,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恒生物)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华泰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华恒生物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下属公司包含“技术进出口”,请说明近三年技术出口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
二、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
三、请说明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涉及境外投资所履行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
四、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据招股书,作为全球合成生物技术的先行者,华恒生物专注于依托生物制造技术,开展生物基产品的研发、规模化生产和商业化。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该公司是全球通过合成生物技术实现商业化应用产品最全面生物基产品的企业之一;该公司是全球首家实现系列氨基酸(包括L-丙氨酸及L-缬氨酸)厌氧发酵法产业化的企业;及以2024年收入为衡量标准,该公司L-丙氨酸及L-缬氨酸的市场份额分别位居全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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