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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导报财经组
近日,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邹城城资集团”)、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邹城利民建发”)发布人事变动公告,两家企业核心管理层交叉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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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城资集团公告称,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免去刘翀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高凤军为公司新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免去刘翀审计委员会成员身份,任命高凤军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公告显示,高凤军,男,1973年12月出生,曾担任邹城市林业局局长,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邹城利民建发的公告,明确了刘翀的新任职。公告称,选举刘翀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兼任经理。高凤军不再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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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刘翀,男,1974年1月出生,历任邹城市住宅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邹城城资集团官网显示,公司是经邹城市政府批准、2003年7月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2012年7月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资本运营、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运营、土地综合开发治理、城市重点项目与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开采。
邹城利民建发前身为邹城市利民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经邹城市政府批准,由邹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历经数次增资及股权变更。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7亿元,邹城市财政局(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占股9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占股10%。公司是邹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从事邹城市孟子湖新区及邹城市城区内部分基础设施及保障房建设,以及村县道路建设等业务。
编辑 | 徐松丽
版权 | 山东财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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