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600293)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其就1.5亿元本金及对应利息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的上诉,已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14日受理。
据悉,三峡新材于2025年5月卷入该纠纷,原告为深圳市弘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案件涉及恒波公司等共21名被告;11月5日,公司披露深圳中院一审判决结果后,为维护自身及股东权益,随即提交上诉状。其上诉请求包括:撤销一审判决或改判相关判项,驳回原告针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原告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
公告提及,公司已于2021年对案涉1.5亿元本金计提预计负债,预计后续利息对期后利润影响较小,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需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三峡新材实现收入8.97亿元,归母净利润-5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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