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该院和辖区基层法院依法打击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涉及物流、医保基金、升学等多个方面,旨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作用,增强公众防诈意识。
六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获刑
2021年以来,瞿某担任某民营医院的实际控制人,与瞿某甲、熊某、邓某、谭某、程某5人共同骗取国家医保基金。
其中,瞿某、熊某负责为“挂空床”的病人伪造病历,办理住院手续;邓某主要负责配合主治医生伪造病历、开具医保报销药物、联系辅助科室修改检查结果;谭某、程某通过伪造血检报告,为病人收治入院、开具报销药品提供依据;瞿某甲在明知医院存在上述行为的情况下,不仅未予制止,还授意检验人员修改检查结果配合用药。
截至案发,瞿某指使其余5人通过编造病历、篡改检查结果、虚开医保报销药品、收集他人医保卡“挂空床”、编造“五保户”“低保户”住院事实等手段,以某民营医院的名义,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共计人民币205万余元。
审理阶段,各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23.2万元,并依法扣押涉案资金6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瞿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翟某等六人有期徒刑十年到三年,缓刑三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中,瞿某通过指使员工以编造病历、篡改检查结果、虚开医保报销药品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起主要作用的瞿某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起次要作用、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的瞿某甲等人依法减轻处罚。
同时,督促各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医保基金损失。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彰显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坚定决心,也警示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法律红线,助推医疗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专升本有“捷径”?
学生家长被骗31万余元
2022年12月,曾某向某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周某虚构自身有关系可办理专升本事宜,且谎称此前成功帮助多名未达专升本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办理升学,诱使周某将其机构内未考上专升本的学生推荐给自己。
2023年4月,专升本成绩公布后,曾某再次联系周某,让其推荐未达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周某随后陆续将白某等六名学生推荐给曾某,曾某以此骗取白某等人的家长共计31万余元。
2024年至2025年期间,曾某及其近亲属向被害人全部退赔,且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以及具有的坦白、认罪认罚、退赃并取得谅解等相关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典型意义:
教育升学事关学生前途命运与家庭期望,被告人曾某虚构其“可通过关系办理升学”的事实,利用学生与家长的升学焦虑,借助教育机构教师的推荐实施诈骗,不仅直接侵害学生家长的财产安全,更严重破坏教育公平与社会诚信根基。
人民法院通过本案的依法裁判,既对教育升学诈骗犯罪形成有力震慑,也警示广大家长和学生:升学必须通过正规合法途径,对各类“升学捷径”“内部操作”等虚假宣传应保持高度警惕,切莫因急功近利而落入诈骗陷阱。
虚构货到付款物流订单并安排派送
骗取他人财物4万余元
刘某曾系某物流公司员工。
2022年5月至8月,刘某利用工作中掌握的收发快递用户信息及系统操作权限,通过登录他人系统账号,虚构货到付款物流订单并安排派送,诱骗收件人支付快递费用。
至案发,刘某共创建虚假订单1.6万余单,其中1400余单被被害人误认为真实订单并签收付款,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4万余元。
物流公司扣除相应物流费用后,刘某实际非法获利2万余元。
案发后,刘某豪主动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共计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以及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相关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责令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一审宣判后,该案未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中,刘某利用担任快递员期间掌握的物流系统漏洞,虚构货到付款订单骗取群众钱款,不仅侵犯了公民财产安全,还严重破坏了“货到付款”交易模式的社会公信力,损害行业声誉与发展生态。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案,有力打击了隐藏于物流环节的诈骗犯罪,对潜在不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企业在账号管理、订单审核、员工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主动向相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其完善内控机制,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与职业道德约束,切实筑牢风险防范屏障,为物流行业规范发展与诚信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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