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4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餐食质量保障、强化家长学生监督、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四大方面,提出了十二项措施。
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方面,完善三级管理制度,市级强化统筹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餐实施全流程监管;学校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供餐过程管理、公开接受监督、安全风险防范、应急联动处置等责任。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应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供餐服务单位,供餐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且社会信誉良好。 加强餐食质量保障方面,组织编制各年龄段带量食谱库,确保餐食科学搭配、营养均衡。学校需每周公示和更换带量食谱。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自助选餐模式。强化食材供应链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食材供应经营主体的准入许可,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 强化家长学生监督方面,学校全面提高家长代表在供餐服务单位招投标、菜谱制定、日常检查、食材价格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度。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区、校两级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处置、反馈投诉意见。学校严格落实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每日陪餐制度,公开陪餐具体安排。 提升监督管理效能方面,深化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打造“阳光食堂”,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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