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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读到张龙和吴洁讲的那段话,我像很多人一样,先是愣住。一个原本爱跑爱跳的九岁小女孩,去看专家、做了个被医生形容为“简单注射手术”的治疗,出来后却变成了植物人。家属一句话也没有隐瞒:他们是带着希望去的,医生当面说“住院一周,不影响上学”。结果从2月13日进手术室后,再也没听到孩子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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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连续几天在AICU昏迷,转到PICU后,家属看到孩子嘴里流液、眼睛上翻。有人在2月23日对家属说:“孩子醒不过来。”这短短七个字,如同晴天霹雳,摧毁了一个家庭的日常。更让人愤怒的是,这起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历并没有被完整保留,反而出现了集中时间、多名医护人员同时修改记录的情况。监控被说“坏了”或“已被覆盖”。在家属要求封存病历和监控时,医院的态度又是踟蹰和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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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复看材料时,注意到几个关键事实,必须摆出来给大家看清楚:卫健委的调查意见书里明确写了,2月23日有人修改了2月12日家属签署的知情同意书;2月13日值班医生修改了已签署的麻醉ICU告知书中的术前诊断;2月19日的生命体征记录被改动,眼反射从“灵敏”改为“迟钝”。这些并非家属的主观臆断,而是行政调查已经将相关行为列为涉嫌违法违规,并依法立案处理。家属随后又把涉事过程拿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另外也向郑州市卫健委和卫生执法部门不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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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替家属数了数他们做的事情:请律师封存病历、请求调取监控、在网上曝光求助、每一天坚持为孩子做记录、带孩子做高压氧、为孩子买护目镜防眼球干裂……他们一边哭,一边在做看似微小但极为重要的举动。一个父亲把孩子喂食的量、尿量写在一张小本子上,这些细节让我记住了他们的名字,也更相信他们在追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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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医院的回应是什么呢?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说“不清楚篡改病历的事”,又说“诉讼在审理,以法院裁判为准”。郑州市卫健委对外确认的调查结论已经存在,但医院的内部解释和配合显得有限。更早还有媒体报道和行政处罚记录,说明这家医院并不是第一次被指向病历和管理制度的问题。公众因此有理由继续关注:一个省级医院,频繁出现与病历书写、医疗安全管理相关的问责,是个局部问题,还是更深的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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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到家属一句直白的话:“孩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怎么可能放弃?”这是一个母亲最原始的呐喊。看着监护仪上跳动的数字,父亲改装护目镜为孩子保湿,夫妻两个24小时轮流守护,这些画面像针一样扎在心上。我们看得见的是一个家庭被彻底颠覆的日常,看不见的是他们在法律路径上走过的每一步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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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这个案子有几层意义需要社会去反思。第一,医疗责任与透明度。病历是真相的载体,任何篡改都可能把真相抹去,受害者和公众都被剥夺了知情权和救济权。第二,监管必须有力。从调查结论到追责执行,要让公众看到“有错就纠、有责必究”的结果,而不是停留在文件里。第三,制度与文化问题。一个医院如果在科研、病历、医疗安全上多次被问责,说明内部治理和合规文化需要彻底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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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愤怒是正当的,同情是必要的,但我们更需要理性的监督和制度层面的推动。家属已经走上了司法和行政两条路,他们需要的是一个透明、公正、有结果的处理过程。媒体的关注能让事情不被遗忘,群众的讨论能把问题扩大到政策层面,法律的介入能把责任人拉到阳光下接受审判。
结尾我想问大家几句:你觉得在这样的医疗纠纷里,医院应该承担哪些最直接的责任?监管部门的惩处力度够不够?评论区把你的看法写出来,我们一起讨论,推动这类事件得到更公开、更严肃的处理。关注了就别忘了评论转发,孩子和家属需要更多的声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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