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路梦蝶 通讯员张瑞玲)
“只要提供一张银行卡,就能轻松拿到2万元好处费?”面对这样的“好事”,不少人可能会心动,但这背后往往隐藏着违法犯罪的陷阱。近日,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案情回顾
2022年,曹某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名“上线”。对方声称,只要曹某能找到人提供可用于转移犯罪资金的银行卡,就能获得2万元好处费。被高额报酬诱惑下的曹某,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想到了自己的好朋友胡某。后胡某按照曹某的要求将自己银行卡、身份证照片发给曹某,再由曹某通过飞机软件传给上线进行测卡。到了2023年,上线要求转移犯罪资金,曹某立马安排胡某带着银行卡、身份证去外地帮助转移犯罪资金,期间曹某负责胡某的住宿费和路费。后经查实,曹某、胡某帮助转移的资金流水共119万余元,其中确定是诈骗的犯罪资金达35万余元。
检察机关以曹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警示意义
这起案子里,曹某和胡某原本是好朋友,却因为贪小利踩了法律红线。曹某为了2万元的好处费,主动牵线搭桥;胡某出于帮朋友的想法,稀里糊涂出借了银行卡,最后都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这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说“不用出力、只用提供银行卡就能赚钱”的说法。十有八九是陷阱。一旦把银行卡借给别人用于转移犯罪资金,就算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赌博,也可能成为犯罪的“帮凶”,承担法律责任。
检察官提醒
银行卡、电话卡是个人重要证件,一定要管好,绝对不能出租、出借、出售给别人,也不能帮陌生人转移不明资金,这些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遇到朋友、熟人找你借银行卡,或者说“有轻松转钱的路子”,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别因为抹不开面子或贪小利,让自己栽了跟头。
如果发现有人劝你出借银行卡、帮助转移资金,或者疑似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洗钱的情况,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别让自己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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