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3日上午,印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三名被告人因偷越国(边)境、参与境外诈骗犯罪活动被当庭作出判决,分别获刑。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被告人陈某、严某、吴某某在他人组织下,持护照从昆明出境至老挝后到金三角特区内“万豪”诈骗犯罪窝点,实施电信诈骗超30日。2022年12月,陈某又策划多人赴境外赌场工作,期间其本人再次持护照出境参与诈骗活动。案发后,三人共退缴违法所得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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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人诈骗行为属“情节严重”,基准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鉴于严某、吴某某主动投案并退赃,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陈某未如实供述主要罪行,不认定坦白,但退缴部分违法所得,酌情从轻。三人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故作出以下判决:陈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境外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应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高薪务工”陷阱,避免卷入跨境犯罪,跨境参与电信诈骗将面临3年以上重刑。同时,主动投案、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拒不配合将面临更严厉制裁。此案再次敲响警钟:法网恢恢,任何参与跨境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主编|王 钱责编|樊 淦
编辑|任江涛供稿| 杨涵 严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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