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 /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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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见平谷文史研究者李立民在“今日头条”上有一篇《明宣宗朱瞻基曾驻陛在平谷峪口狩猎》的图文。就联想到了清代内务府为获取野味也曾安排枪手猎户在平谷山地狩猎的记录。
据清内务府档案,整个清代一直有数百名“枪手”、“鹰手”在京畿密云、怀柔、平谷山地了打猎,为皇家提供野味。当时的那些枪手、鹰手、蜜户、“网户”等采捕”人丁被统称为”打牲丁”。
顺治八年,清廷选定88家鹰手入上三旗内务府当差,同时将55家鹰手派到下五旗各亲王府。
康乾时期,上三旗设有60多个采捕庄屯,每庄屯有30名打牲丁。而分散在京畿地区的密云、怀柔、平谷地区庄屯牲丁就在其中。打牲人丁有特殊户籍,世代承袭,专为皇室供应各类山珍野味以充租赋。
清乾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总管内务府事务的和硕庄亲王允禄的一份“销算都虞司打牲旧丁一年出入钱粮数目事”题本,就详细记录了“打牲丁”的信息。
这篇类似今天年度财务报告的题本,主要是向皇帝报告内务府所属机构“都虞司”关于牲丁一年的收支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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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财务文书虽然枯燥,但反映了平谷、密云“枪手“、“鹰手”们的生活轨迹,部分展示了内务府所辖“打牲丁”的生活状态。
清内务府所属的都虞司是专门管理渔猎采捕事务的衙门。都虞司初名为“尚膳监”,顺治十八年改称“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正式定名为“都虞司”。据档案史料,时至清末,都虞司在关内外的“打牲丁”仍有10438名。
清代打牲采捕主要有两块:一是设在吉林松花江的“打牲乌拉处”,二是分布在直隶古北口内外的“屯庄牲丁”。因为有些庄屯负责人有“千总”之称,所以人们有时就按”军伍”之称将这类组织称之为“营”。庄屯或”营”之下最小的打牲组织称“窝铺”、“蜜户”、“枪手户”等。
乾隆二十三年的文书记载,“密云县等处居住鹰手彭维清等一百七十三丁及单丁一人,每丁应交野鸡一百只,单丁交野鸡五十只”。这里的“密云等处”就包括今天习称的汤河川“鹰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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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七道河西沟村彭氏族谱记载:
汤河川彭姓“祖居关东沈阳城外。连(彭连)祖系内务府镶黄旗旗鼓佐领五参领下充差。于顺治二年至燕京,特旨恩赏庄禾屯(今密云水库淹没区)及汤河川房产地亩山场等项,名为鹰手旗人。彭姓千总二名,鹰手各十名。其余闲散苏拉由二位千总分管,或行宫充差,或归化城充差,或务农贾。千总历年立夏在奉先殿交野鸡蛋,夏至交野鸡崽。按月轮流寓京都值班交活野鸡。如皇帝驾幸热河,彭姓千总率异姓千总、鹰手,驾鹞赴密云县白河之东左边接驾……始祖葬庄禾屯五辈,以下葬此间亦五辈。二百年来,吾族人远近散居者不下数千户,皆出于连祖一脉之源,洵称独美继盛之宏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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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长哨营村《彭姓宗谱》:
彭姓“住滦平县汤河川长哨营,连祖第十二辈孙彭大友字乐亭七十一岁敬修”。“连祖有弟彭城,其子孙名字居处俱无可考查,故不序。“祖居关东沈阳城西门外,王多罗树。于顺治元年奉旨,赏给密云县署庄禾屯等处,原鹰手一百七十六名。每人养马当差地五十亩,投充地在外。至康熙七年,因生齿日繁不足养瞻,复行奏明,拨赏给古北口外兴州波罗脑(波罗诺)、张伯湾(张百湾)、主家沟、喇嘛洞等处地方自力开垦供用。(立夏在)奉先殿上祭野鸡蛋、露水鸡。接驾、送驾、进窝雏鹰鹞、膳用口费及年中大差。至康熙十七年,因征吴逆却用军需,将此项地拨安皇粮,供用军需。至康熙十九年将鹰手减去八十八名,挑选八十八名复行赏给汤河川、滦河川、土城子、旧郭家屯、荷包沟、茅沟等处,仍旧自力开垦,照前当差。于乾隆年间恩免进鹰。顺治二年来至北京,随奉旨赏给口里莊禾屯并口外汤河川房产地亩山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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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初在未设“都虞司”前,鹰手人在内务府文档中,称“捕鹰人”、“放鹰人”或“鹰上人”。鹰手人是“鹰上人”的别称或俗称。
清皇室之所以把密云庄禾屯、省庄、太师屯一带山地恩赏给与皇室稍近的“包衣”,有三个原因。一是,这一地区近在古北口大道,又近在石匣重镇之旁。利于保障交通,保障供役。二是,这里是潮、白两河之间水丰少涝的河滩地,利垦植渔猎。三是,这里是前明“密云后卫”最为集中的屯田地。清军入关后立即接管明属官地,属于“政权继承”,具有一定的正当性。
而家谱中的“庄禾屯”,仅是彭、尹等鹰户最初熟用的地名。实际上庄禾屯周边西至白马关,北至石匣、南至省庄、太师屯等地都是内务府设在密云地区的打采地。所以,内务府文书和县志在记述密云“八个鹰手头目”所在地时,常以相对知名的“石匣等处地方”或“太师屯”为叙述地标。
汤河川鹰手千总除必须完成额定的交送“野鸡”、“野鸡蛋”差务,还有养训鹰鹞以备上用的任务。七道河家谱中记载的“上交窝雏鹰鹞”,与内务府档案中的记载十分吻合。
康熙二十一年春,都虞司给住在石匣等处彭芒等八个“养鹰窝铺”送养的二十四只鹰,其中就有十只是“窝雏鹰”。彭姓家谱继载:直到“乾隆年间恩免进鹰”,其他差务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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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三年的档案还有:内务府都虞司所属的“平谷县等处居住枪手冯玉昆等十八丁,每丁应交鹿二只,计三十六只”。据此可见,枪手在打牲旧丁中数量虽然不多,但他们的贡品却十分重要,因为鹿是皇室祭祀、筵宴的重要食材。所以一直到光绪年,仍保持“枪手户十八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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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都虞司规定,内务府拨给“枪手户”耕种的官地可免粮税。但枪手等打牲人员必须各按丁、按额、按时以缴纳猎物形式纳赋,若猎物不足,则需折银补足。
乾隆二十三年的题本中就记有,右屯卫等地的打狐户朱光伟等因欠交狐皮七百九十三张,每张折银五钱,共计折银三百九十六两五钱。这种折银制度使打牲丁在猎物不足时,可以通过交纳银两来补足差额。
都虞司对各类打牲旧丁交纳的猎物额,有严格规定:“鹰户额交雉100只、单丁额交雉50只,枪手户额交鹿2只,鹳户额交鹳翎15副,猎户额交野猪2只、鹿腊90把”。
档案中还提到了其他类型的打牲丁。马申桥居住的蜜户李福等六丁,每丁需交蜂蜜二瓶,共十二瓶,每瓶折银五钱。
石门等处的蜜户周进麒等十一丁,每丁交蜂蜜三瓶,共三十三瓶,同样每瓶折银五钱。
还有右屯卫等处的打狐户朱光伟等二百六十一丁,每丁应交狐皮四张,计狐皮一千四十四张。但他们只完成了部分任务,交过“狐皮二百三十三张、狼皮九张”,尚欠狐皮七百九十三张,每张折银五钱。
山海关外盛京等处居住的养蜜户张国相等十八丁,每丁应交蜂蜜二瓶半,计四十五瓶,这些蜂蜜都供给盛京佐领等“蜜饯山查等项果品取用”。
这一由不同专业户构成的供应系统,保证了皇室的日常需求。清档案反映,猎户每年上交包括狍、鹿、野鸡、蜂蜜、狐皮、野猪、鹳翎、细鳞鱼等各种山珍野味,共折银两约为4470两。
今天我们从乾隆年这份“财报”中的,“六丝六忽六微三纤七沙五厘”可知,当时内务府对打牲丁差役的管理已相当精细
清档案中的核算数字,既是一辈辈世袭鹰手与猎户生活的记录。也是二三百年前京畿山地自然生态状况间接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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