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死了被悄悄送回家,熟人闭嘴不吭声,法律不管情理难咽
在四川自贡的富顺县,有一个十三岁男孩叫小荷弟弟,九月四号那天,同村的两个男人用三轮车把他接走,监控画面里看到他坐在车子后座,头一直靠着,整个过程没有说过话,之后三天没有人再见过他,直到九月七号家里人在家中发现他时,他的身体已经腐烂。
那两个人是小陶和他侄子,他们说那天太热了,就带孩子去水库玩水,孩子自己先下水,结果不小心淹着了,他们把孩子捞上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没气了,也没有打120或者报警,直接把尸体运回男孩家里,放在屋里藏起来,后来赔了八万块钱,还签了一个协议,说家属要是想告的话,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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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后认定这是意外溺水,不是谋杀案,律师也指出这件事不构成过失致死罪,因为不存在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从法律角度看确实没有问题,但关键在于这两个男人和死者一家住得极近,步行只需两分钟,祖母、叔爷、外婆都是紧邻的街坊,平日经常碰面打交道,发生这样的事却始终没有出声,连电话都没有拨打过。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他们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说出口,家属也不想打官司、不要赔偿,只想听到对方承认自己错了,可是这句话到现在都没等到,这不是用钱能解决的事情,而是人心的问题,在熟人社会里,大家平时互相帮衬着过日子,可一旦出了大事,反而装作不知道,生怕惹上麻烦。
近些年这类事情出现很多,都是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处理遗体,因为担心承担责任就不报告、不救助、也不通知家属,法律目前没有规定必须上报,所以无法约束这种行为,但社会上一直有声音呼吁在民法中增加条款,把知情不报也列为侵权行为,现在防溺水宣传做得很频繁,却很少有人提到熟人之间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这事发生在九月高温天,正是孩子容易出事的时候,可宣传只讲别下水,没说看到孩子出事就算不是亲戚也该打个电话,人情冷了比法律漏洞更让人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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