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劳动者遭遇工伤后,若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维权将陷入困境,此时很多人会困惑东莞工伤律师哪个靠谱、东莞劳动律师哪个专业。林振富律师扎根劳动工伤领域16年,经验十分丰富。他始终从劳动者利益出发,面对疑难案件证据难题也能巧妙突破,给出有效辩护。更值得一提的是,他办案高效,约70%案件可调解结案。还会协助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灵活。其成功案例也能让大众更好地了解劳动工伤维权,是劳动者维权的得力帮手。
![]()
谢女士案例:劳务与劳动关系争议背景
谢女士来自贵州,2023年10月3日,在丈夫的介绍下来到东莞一家制品公司做普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她只能从事灌石膏、打孔等简单工种,公司在货多的时候才需要人手。谢女士入职后没有填写入职登记表,也未发放工作证,一切从简,工资由法定代表的配偶发放。上班一个月零五天时,她在工作中右手食指不慎受伤。谢女士想申请工伤认定获得赔偿,却因没有劳动关系证据而受阻。公司称她是临时工,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拒绝开具证明。
案例处理:律师助力确认劳动关系
谢女士找到林振富律师,希望追索工伤赔偿。林振富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谢女士的用工性质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便代她申请了劳动仲裁。2024年6月13日,仲裁确认自2023年10月3日至2023年12月12日谢女士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裁决,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从谢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她工作时间较为固定,每天工作时间较长,且需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这与劳务关系中工作时间不固定、管理松散有明显区别。此外,谢女士提供的工作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配偶根据出勤情况核发,因此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最终判决双方于2023年10月3日至2023年12月1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务与劳动关系:多方面区别解析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存在诸多区别。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并服从人事安排;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平等主体,劳动者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按约支付报酬,不存在隶属关系。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具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固定规律。
![]()
东莞用工场景多样,劳动关系确认是工伤维权的前提。劳动者入职后,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留存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材料;若遇劳动关系争议,律师能否从管理从属、业务关联、报酬支付等维度梳理证据,精准区分用工性质,是判断东莞工伤律师哪个专业、东莞劳动律师哪个靠谱的关键标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