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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以墨镜示人的王家卫,这次被录音笔摘下了“面具”。一场由《繁花》剧组前工作人员掀起的舆论风暴,将这位电影大师推至风口浪尖。程骏年持续曝光的私人对话录音,不仅撕开了创作团队内部的权利纠纷,更将电影工业中长久存在的署名权问题置于聚光灯下。
这场纠纷远非简单的劳务争议,程骏年作为“前期责任编辑”,自称深度参与编剧却未获署名,折射出中国影视行业根深蒂固的权力结构。在导演中心制的生态中,编剧的创作贡献常被系统性忽视。王家卫以其独特的创作方式闻名,他习惯在拍摄现场即兴发挥,依赖直觉而非现成剧本,这种创作风格虽成就了其作者电影的独特美学,却也暗藏着对团队创作贡献的模糊处理。
香港电影工业的传统与内地有所不同,在香港成熟的商业化体系中,编剧从未占据创作中心位置,而内地电影虽长期奉行导演中心制,但对文学改编和剧本创作的依赖程度更高。王家卫横跨两地创作,《繁花》作为改编自上海作家金宇澄小说的作品,其创作过程中必然面临两种工业传统的碰撞,程骏年的诉求,某种程度上是这种文化碰撞的具体体现。
王家卫四十年从影生涯中,个人风格始终与争议相伴,他逆商业体制而行的创作方式,昂贵而难产的制作过程,成就了《春光乍泄》《花样年华》等经典,也塑造了其特立独行的作者形象。然而,当“墨镜王”的神秘面纱被一段段录音揭开,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个体创作风格的争议,更是整个行业对创作者权益保障的制度性缺失。
《繁花》剧组的三次声明与“已诉诸法律”的表态,显示了危机公关的标准路径。但在法庭判决之外,这场纠纷更是一场关乎行业伦理的公共讨论。在数字化时代,私人对话的曝光改变了权力博弈的格局,曾经处于弱势的个体工作者,如今拥有了挑战权威的新武器。
王家卫面临的不仅是法律层面的挑战,更是其作者神话的祛魅过程,当创作秘辛被公之于众,电影大师的光环不得不接受公众审视。这起事件或许将成为一个转折点,促使整个行业重新思考创作贡献的认定标准与权益分配机制。
影视创作本质上是集体艺术,但在导演中心制下,其他创作人员的贡献常被遮蔽。程骏年事件引发的思考超越了个案本身:在尊重导演作者性的同时,如何建立更公平的署名与报酬机制?当创作过程日益复杂,参与人员众多,如何界定每个人的贡献边界?
王家卫是否需要摘下墨镜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电影工业需要摘下对权力不平等现象的视而不见。随着行业走向规范化、法治化,建立在模糊边界上的创作模式必将面临更多挑战。这次风波或许正是推动行业建立更透明、公正的创作伦理规范的契机。
在这场罗生门中,真相有待法律厘清,但可以肯定的是,电影艺术的辉煌离不开每个创作环节的贡献。只有当每个创作者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中国电影才能真正绽放其应有的光彩。王家卫和他的同行们,是时候直面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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