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心的遗嘱:养母留遗产给亲儿,却逼养女养老,法院判后她急诊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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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你别不知好歹!妈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我,是天经地义的!我是她亲儿子!”

“那你这个亲儿子,在她生病的时候又在哪里?现在倒有脸出来分家产了?”

“你一个捡来的外人,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话?妈让你给她养老,是你的福气!你还敢上法院告我们?我看你是读书读傻了!”

法庭的调解室里,气氛剑拔弩张。



01

陈静的人生,从记事起,就和“懂事”两个字牢牢捆绑在了一起。

她是被刘兰英和李富贵夫妇从福利院领养回来的。

那一年,她四岁。

对于亲生父母,她没有任何印象。

福利院的阿姨说,她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夜,被遗弃在医院门口的。

刘兰英和李富贵有一个儿子,叫李浩,比陈静大两岁。

李浩从小就体弱多病,三天两头往医院跑。

有一次,李浩又生了重病,高烧不退,医生都下了病危通知书。

刘兰英急得六神无主,听信了一个算命先生的话,说他们命里缺个女儿,如果能领养一个女孩,凑成一个“好”字,就能给儿子带来福气,挡灾挡难。

于是,陈静就来到了这个家。

她很清楚自己的“功能”,就是给哥哥李浩“冲喜”的。

所以从踏进家门的第一天起,她就活得小心翼翼。

她努力地讨好每一个人。

她会把碗里唯一的鸡蛋夹给李浩,会用自己攒了很久的零花钱给刘兰英买生日礼物,会半夜起来给起夜的李富贵倒水。

她像一株努力向阳而生的小草,拼尽全力地想在这个家里扎下根。

可刘兰英的心,像是一块捂不热的石头。

在她的世界里,儿子李浩是天,是地,是她的一切。

而陈静,只是一个外人,一个为了儿子而存在的工具。

这种偏心,是刻在骨子里的,不加任何掩饰。

饭桌上,红烧肉永远都摆在李浩面前。

过年时,新衣服永远都是李浩先挑。

家里但凡有点好吃的、好玩的,都毫无例外地属于李浩。

陈静得到的,永远都是李浩剩下和不要的。

小时候,陈静不懂,她只以为是自己不够好,不够努力。

她拼命地学习,考全班第一,拿回一张又一张的奖状,希望能换来刘兰英一个赞许的眼神。

可刘兰英只是淡淡地看一眼,然后转头对李浩说:“儿子,你看看妹妹多努力,你也要加油啊,别被她比下去了。”

她的夸奖,都只是为了激励儿子的工具。

陈静的心,在那一刻,凉了半截。

02

李富贵是这个家里唯一给过陈静温暖的人。

他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不善言辞,但他会默默地对陈静好。

他会在刘兰英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给陈静的碗里塞一块肉。

他会在陈静因为考试失利而难过时,笨拙地安慰她:“没关系,静静,爸知道你尽力了。”

他会在冬天,把自己的旧棉袄翻新一下,给陈静穿上,抵御刺骨的寒风。

可惜,好人不长命。

在陈静上初二那年,李富贵在工地上出了意外,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当场就没了。

家里的顶梁柱,塌了。

李富贵走后,刘兰英的偏心变得更加变本加厉。

她把丈夫的死,都归咎于陈静。

“都是你这个扫把星!克死了我男人!要不是为了给你哥冲喜,我们家怎么会收养你这么个丧门星!”

这样恶毒的话,成了刘兰英的口头禅。

陈静的心,被扎得千疮百孔。

她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她开始变得沉默,把所有的委屈和痛苦,都咽进了肚子里。

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学习中。

因为她知道,读书,是她离开这个家的唯一出路。

哥哥李浩,则和她走了完全相反的道路。

在刘兰英毫无原则的溺爱下,李浩从小就养成了好逸恶劳、嚣张跋扈的性格。

他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初中毕业后就不肯再念书了。

整天和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待在一起,抽烟、喝酒、打架,无所不为。

刘兰英不但不管教,反而觉得自己的儿子有“本事”,有“魄力”。

李浩每次闯了祸,都是刘兰英跟在后面,低声下气地给人赔礼道歉,然后拿出家里本就不多的积蓄去赔钱。

转过头,她又会对陈静说:“要不是你哥,我们家哪有现在这么‘太平’?那些小混混都不敢来惹我们。”

陈静觉得可笑又可悲。

她不与他们争辩,只是更沉默地看书,做题。

这个家,对她而言,早已不是家,只是一个暂时栖身的旅馆。

她唯一的期盼,就是早日考上大学,永远地离开这里。



03

陈静最终如愿以偿。

她考上了省城一所重点大学,是村里飞出的第一个金凤凰。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她没有想象中的喜悦,反而有一种解脱的平静。

她终于可以走了。

可刘兰英却不肯放过她。

“女孩子家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早晚都是要嫁人的!”

“家里的钱都给你哥娶媳妇用了,没钱供你上大学!”

刘兰英毫不犹豫地拒绝支付她的学费和生活费。

陈静没有求她。

她知道求了也没用。

她一个人去乡里申请了助学贷款,又在暑假里没日没夜地打了两份工,自己凑够了第一年的学费。

临走前,她和刘兰英有过一次谈话。

“妈,我去上学了,以后会按时还家里的钱。”

刘兰英冷哼一声:“你翅膀硬了,想飞了?我告诉你陈静,我养了你这么多年,你这辈子都得给我养老送终!”

“我会的。”陈静平静地回答,“法律规定了,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

她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却没看到刘兰英眼中闪过的一丝阴鸷。

大学四年,陈静活得像一个上满了发条的陀螺。

她一边要完成繁重的学业,一边要做好几份兼职来赚取生活费和偿还贷款。

她做过家教,在餐厅端过盘子,在街头发过传单。

最困难的时候,她一天只吃两个馒头。

即使这样,她也从未向家里开过一次口。

她不仅没要过家里一分钱,每个月还会省出两百块钱,雷打不动地寄回去。

她知道,这是她作为女儿应尽的义务。

而李浩,在这四年里,变得更加不堪。

他仗着刘兰英的溺爱,游手好闲,一事无成。

谈了几个女朋友,都因为他没钱没本事而告吹。

最后,刘兰英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又借遍了亲戚,才给他娶上了一个媳妇。

婚后的李浩,更是把家当成了旅馆,把刘兰英当成了取款机。

他带着媳妇在城里租了个房子,没钱了就回来要,要不到就又吵又闹。

刘兰英的身体,也在日复一日的操劳和生气中,垮了下来。

04

大学毕业后,陈静凭借优异的成绩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省城找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她有了稳定的收入,生活终于走上了正轨。

她第一时间就把助学贷款还清了,然后开始每个月给刘兰英寄更多的钱。

从五百,到一千,再到两千。

她还时常给刘兰英买衣服,买保健品。

她想,也许自己做得够好了,就能捂热那颗偏了二十多年的心。

可她还是太天真了。

她寄回去的钱,买回去的东西,最终都落入了李浩的口袋。

刘兰英把陈静的孝顺,当成了理所当然,当成了对李浩予取予求的资本。

有一次,陈静过年回家,发现自己去年给刘兰英买的一件羊绒大衣,穿在了李浩媳妇的身上。

“妈,这件衣服……”

“哦,你嫂子看着喜欢,就拿去穿了。反正我一个老婆子,也穿不了这么好的衣服。”刘兰英说得云淡风轻。

陈静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

那件大衣,是她省吃俭用了三个月才买下的。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那间又小又暗的房间,依然保持着她离开时的模样,只是积满了灰尘。

真正的爆发,是在刘兰英六十岁生日那天。

那天,陈静特意请了假,买了一个大蛋糕,还给刘兰英包了一个一万块钱的红包。

可当她风尘仆仆地赶回家时,看到的却是李浩一家三口,和刘兰英其乐融融的场面。

他们正在吃大餐,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却没有给她留一副碗筷。

“你回来干什么?我们一家人正吃饭呢。”李浩不耐烦地看了她一眼。

“今天是妈的生日。”陈静把蛋糕和红包放在桌上。

刘兰英看都没看一眼,只是对怀里的小孙子说:“乖孙,快吃,多吃点。”

那一刻,陈静二十多年来积压的所有委屈和失望,瞬间决堤了。

“妈,在你心里,我到底算什么?”她红着眼圈问道。

“你算什么?我给你吃给你穿,你就得知恩图报!”刘兰英的声音尖锐而刻薄。

陈静惨笑一声,“我每个月给你寄钱,给你买东西,你生病了我带你去看医生!他呢?李浩他做过什么?”

“你哥是男人,是要在外面干大事的!你一个女孩子,孝顺我是应该的!”

“就因为我是女孩,因为我不是你亲生的,所以我就活该被这样对待吗?”

“对!你就是这个命!”

那场争吵,不欢而散。

陈静摔门而出,再也没有回去。



05

断绝联系后的两年里,陈静靠着自己的努力,在省城买了房,付了首付。

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彻底摆脱那个噩梦般的原生家庭。

可一张法院的传票,再次将她拉回了深渊。

是刘兰英把她告了。

告她遗弃、不履行赡养义务。

陈静觉得荒唐又可笑。

但她还是去了。

在法庭上,她再次见到了刘兰英和李浩。

刘兰英看起来苍老了很多,病恹恹的,坐在轮椅上。

李浩则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原来,在陈静离开后,李浩做生意赔了钱,欠了一屁股债,就把刘兰英的老房子也给卖了。

刘兰英一气之下,中了风,偏瘫了。

李浩和媳妇不愿意照顾一个瘫痪在床的老人,就把她送到了养老院。

可养老院的费用太高,他们无力承担,于是就想起了陈静这个“取款机”。

他们打听到陈静在城里买了房,过得很好,就动了歪心思。

刘兰英在李浩的唆使下,立下了一份遗嘱。

遗嘱的内容,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她将自己名下所有剩余的财产,包括一笔数额不大的存款和一些金银首饰,全部指定由亲生儿子李浩继承。

而对于养女陈静,遗嘱里没有留给她一分一毫的财产,却用最严厉的措辞,要求她必须承担起自己全部的养老责任,包括支付所有的医疗费、护理费和生活费,直到自己去世。

这份偏心到极致的遗嘱,就是他们状告陈静的“法律依据”。

他们认为,既然遗嘱里写明了要陈静养老,她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

在法庭的调解室里,李浩嚣张地叫嚣着,刘兰英则冷漠地旁观。

陈静看着眼前这两个毫无亲情可言的人,心里最后一点念想也彻底熄灭了。

她拒绝了调解。

她聘请了律师,决定通过法律,来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开庭那天,法庭里坐满了人。

刘兰英和李浩请来了不少亲戚朋友,在旁听席上对陈静指指点点。

陈静的律师有条不紊地陈述着事实,列举着证据。

包括陈静多年来给刘兰英的汇款记录、购买物品的票据,以及刘兰英生病时陈静带她去医院的病历。

事实一目了然。

法官的表情也越来越严肃。

经过短暂的休庭合议后,法庭当庭宣判。

法院最终判决,刘兰英的遗嘱中,财产分配部分有效,但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养老指定部分无效。

判决陈静对刘兰英尽到赡养义务,但考虑到其兄李浩也应承担同等义务,且陈静多年来已付出良多,最终判令陈静每月只需支付三百元的赡养费,其余所有费用由李浩承担。

这个判决,无疑是给了李浩和刘兰英当头一棒。

李浩当场就在法庭上撒起泼来,大骂法官不公。

刘兰英的脸色也变得铁青。

就在这时,法官看着陈静的律师递交的一份新材料,对身边的书记员说了几句。

随后,法庭工作人员将判决书送到了刘兰英面前。



随同判决书一起的,还有一张单独的、泛黄的白纸。

刘兰英疑惑地拿起那张纸。

当她看清上面的内容时,瞳孔猛地收缩,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

她像是被一道惊雷劈中,全身剧烈地颤抖起来,手中的纸飘然落地。

“这……这怎么可能……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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