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一银行门前上演惊险一幕:一名持刀男子与民警紧张对峙,千钧一发之际,一辆路过黑色路虎越野车猛加速撞翻持刀男子,协助警方瞬间制服嫌疑人。法律专家指出,车主行为属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场“闪电营救”引发全网热议:普通人如何把握见义勇为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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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央视社会与法
时间:2024年5月下旬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某银行门口
事件经过:
一名情绪激动的男子持刀具与警方长时间对峙,现场气氛紧张。据目击者称,该男子不断挥舞刀具并冲向民警,威胁公共安全。危急时刻,一辆途经的黑色路虎越野车突然加速,精准撞向持刀男子。男子倒地后,民警迅速上前控制现场,将其送医救治。据悉,持刀男子无生命危险,案件详情仍在调查中。
现场视频在网络曝光后,网友纷纷感叹:“这一撞需要巨大勇气!”“车主反应太快,简直是现实版‘速度与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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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雄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不法侵害的即时性和防卫行为的必要性:
侵害对象明确:持刀男子正在对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实施暴力威胁,符合《刑法》第二十条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要件;
防卫限度合理:车主撞击行为直接制止了持刀行动,未造成嫌疑人死亡或重伤,手段与危险程度相匹配;
见义勇为属性:车主保护的是民警及周边群众的安全,符合“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而防卫”的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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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绝不强人所难,”杨雄强调,“在紧急情况下,不能要求公民精准计算防卫动作的力度。只要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应支持公民勇敢制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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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的认定逐渐放宽:
“于欢案”“昆山龙哥案” 等标志性案件推动正当防卫条款落地,明确“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2023年最高检工作报告 指出,对正当防卫不捕不诉案件同比上升21.8%,释放鼓励见义勇为的积极信号;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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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分析,此次事件中车主的行为,正是公众对法治进步的积极响应。
郑州警方在通报中表示:
“感谢市民在危急时刻的协助,但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建议优先报警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盲目行动。”
同时,办案民警透露,持刀男子曾有精神疾病就诊记录,具体动机仍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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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敢救”到“勇敢撞”,这起事件折射出法治社会下公民勇气的回归。当路虎车主的车轮碾过危机,也碾碎了人们对“救人反被讹”的恐惧。然而,见义勇为是否必须“以暴制暴”?如何在保护他人的同时规避风险?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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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现场,会选择撞上去还是等待警方处理?
见义勇为时,如何平衡“勇”与“智”?
支持法律对正当防卫的宽松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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