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相似度超 5 成,隐喻和叙事逻辑几乎一致!”绘本博主 “我是阿浠” 在微博发布长文,实名指控知名户外体育品牌可隆的最新广告片《胡长的树》抄袭其 2024 年创作的绘本《森林的开始》,引发全网对 “创意侵权” 的激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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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广告片由胡歌主演,于 11 月 6 日正式上线,因电影级的镜头质感、“树木生长隐喻人生成长” 的深刻立意,上线仅一周全网播放量便破千万,还收获 “年度最佳品牌广告” 提名。博主 “我是阿浠” 在爆料中附上 12 组详细对比图,从核心设定到视觉符号逐一拆解:两者均以 “幼苗破土 - 枝叶舒展 - 大树成荫” 的三段式结构展开,关键镜头如 “阳光穿透树叶投射光斑”“主角指尖轻触树干” 的构图角度、光影运用几乎完全一致,经专业图像检测工具分析,画面重合度达 56.25%。博主还晒出《森林的开始》的版权登记证书(登记号:国作登字 - 2024-F-00235678),及 2024 年获 “新锐绘本奖” 的获奖证明,强调可隆品牌从未就使用创意与其沟通,甚至在广告筹备期,自己曾主动联系品牌方推荐作品却石沉大海。
事件发酵后,网友分为两派:支持博主的网友认为 “核心创意和镜头语言高度重合,绝非巧合”,还扒出广告片导演曾点赞过博主的绘本作品;持怀疑态度的网友则表示 “‘树木隐喻成长’是常见创作母题,可能存在灵感撞车”。当天下午 3 点,可隆品牌官方微博发布回应声明,称《胡长的树》由品牌联合国内顶尖广告团队历时 3 个月策划拍摄,从创意构思到镜头设计均为独立完成,“未参考任何第三方内容”,同时表示已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将对广告创作全过程进行复盘,并承诺 “若核查发现问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截至当晚 8 点,胡歌工作室未通过任何渠道作出回应,涉事广告片仍在品牌官网、电梯屏等平台正常投放,博主 “我是阿浠” 在评论区留言 “已咨询律师,若协商无果将提起诉讼,维护原创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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