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陈柯旭
近日,据《温州晚间报道》栏目报道,温州一汽修店因临时露天放置三个空机油桶,被环保执法部门拟处5万元罚款,相关报道引发全网热议。店主“桶内无油、系临时堆放、愿立即整改”的辩解,与5万元罚单的严厉程度形成强烈反差,让这场执法陷入“合法但不合情”的争议漩涡。
从法律依据来看,空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露天堆放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部门的监管初衷无可厚非,生态保护的底线亦不容突破。但执法的核心价值绝非“罚到为止”,而是以罚促改、以教明规。店主并非恶意违法,既无主观过错也未造成实际污染,且主动表达整改意愿,此时直接启动顶格处罚,不仅偏离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更难免让公众质疑其背后是否存在“以罚创收”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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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涉事汽修厂月利润仅数千元,5万元罚单相当于其半年以上的纯收入,对这类小微企业而言,绝非“惩戒”而是“重创”。执法的终极目标是规范市场秩序、守护公共利益,而非压垮个体生计。若罚款金额远超企业承受能力,让“赚的不如罚的多”成为现实,不仅违背“过罚相当”的法治精神,更可能导致小微企业经营难以为继,反而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导向背道而驰。
机械执法看似“严格”,实则是懒政思维的体现。保护生态环境与保障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并非对立关系,执法者既要有“铁面无私”的底线坚守,更要有“刚柔并济”的人文关怀。对这类轻微、非恶意的违法行为,完全可以采取“先整改后处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措施,在督促企业纠正问题的同时,给予其生存发展的空间,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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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目前该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已被批评教育,这一转折体现了对公众关切的回应,也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契机。此事提醒有关部门:执法不是“一罚了之”的简单操作,而是平衡法理与情理的精细活。唯有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真正维护法律尊严、赢得公众信任,既守住生态保护的底线,也暖了小微企业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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