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途行车,您是否也曾强忍困意
想着“再坚持一下就到”?
近日,民警就查获了一起
货车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
11月4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十二大队在南友高速南宁收费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时,当场查获一起重型货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驾驶人贺某因连续驾驶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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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十二大队民警在南友高速那洪收费站设卡排查时,发现一辆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贺某神色疲惫,眼神略显涣散。经核查行车记录仪及驾驶人陈述,贺某已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期间未停车休息,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贺某进行了针对性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警示案例,强调“疲劳驾驶不是‘小问题’,而是威胁生命的‘致命隐患’”,使其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示:
疲劳驾驶易导致视线模糊、精神恍惚、动作迟缓,甚至瞬间记忆消失等情况,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驾驶人应保证充足睡眠,避免疲劳时段驾车。驾驶途中不超过4个小时,休息不少于20分钟。如感觉困倦,应立即开窗通风、停车休息,切勿硬撑。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宋娇
内容来源:南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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