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时,运用AI工具类案比对开展“每案必检”,精准发现其中一案存在价格鉴定异常,依法纠正犯罪数额认定,确保同案同判,消除当事人信访风险,有效实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依法保障人权相统一。
今年以来,楚雄市公安局在开展专项工作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店铺存在未经品牌授权,长期销售假冒商品的犯罪行为,据此,该局立办4件案件,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由系统轮案,分给不同检察官办理。
为破解检察官独立办案后带来的类案量刑尺度难以平衡问题,检察院办案团队在案件作出决定前,借助单机部署的AI工具,以类案审查的方式进行“每案必检”,将同期办理的4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的起诉书导入AI工具进行批量比对审查,AI工具巧用“价格鉴定的总金额除以商品总数”的运算方法,计算出平均值,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其存于店内未销售商品的平均价格明显高于其他案件,并提醒重点复查。
随后,办案团队再次使用AI工具对这批案件的价格鉴定意见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其中3款同一品牌型号的商品,在其他案件中,同一鉴定单位出具了不同价格认定的细微差别,AI工具建议重新鉴定。据此,办案团队逐项复核鉴定意见,推动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王某某的犯罪数额,将该案涉案金额从原504508元重新鉴定为474308元。
在确认重新鉴定的金额后,检察院结合王某某退赔、初犯等情节,提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切实保障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一审宣判后,其认罪服判。
由于其他3件案件中未销售部分的涉案金额鉴定均为50万元以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期办理的4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在同一档次内量缓刑,真正做到了同案同判、罪责相当。
此外,检察院还通过强化检警协作,依法提前介入,联合公安机关开展3次案件会商,全面调取资金流水、交易记录及电子交易数据,锁定上游关联经销商信息。经移送线索,楚雄市公安局破获跨省作案,查扣嫌疑人彭某某尚未售卖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9089件,并移送审查起诉,有效阻断了不法销售链条,深度打击了犯罪。
记者微评: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运用AI工具辅助案件办理的质检机制,借助AI工具开展类案横向比对,发现价格鉴定异常,准确定位监督重点,有效解决鉴定标准不统一、价格不一致导致的罪刑失衡问题,提升了法律适用精准度,避免了类案办理中的潜在错案,凸显了AI工具在类案比对中的巨大优势,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类知识产权犯罪数额认定提供可复制的监督路径。同时,该院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快速固定证据、深挖犯罪源头,共同有力打击上游犯罪,达到“打源头”的全链条整治效果。
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孙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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