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飞律师代理的赵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专业辩护和多方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对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达一千多万元的犯罪嫌疑人赵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一、案件难点突出,
辩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本案中,赵某自2017年起租用“某食品超市”并使用该超市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经营,涉案金额达一千余万元。
该案不仅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件事实复杂,且案件系由某市级检察机关在办理关联案中发现的犯罪线索,移送给某市公安机关环食药侦支队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案件先入为主形成了固有认知。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赵某"租证经营"的行为坚持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无证经营",案件移送审查逮捕时已形成较为固化的有罪认定倾向。
二、专业辩护,层层推进,
打破办案机关固有认知
接受委托后,陈飞律师扎实工作逐步推进辩护进程。首先,多次会见沟通,在一个月内数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经营模式和细节,并梳理案件材料,提交当事人与房东签订的协议等重要证据,夯实辩护的事实基础。其次,深度研究类案判例,检索整理近五年全国类似案例三十余件,从中提炼有利裁判规则,形成系统的类案检索报告。同时,围绕"租证经营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这一核心争议焦点,从法理、司法解释、司法实践等多个维度进行深入论证。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陈飞律师先后数次与办案机关进行面对面沟通,逐步推进,辩护观点被采纳。首次沟通时,侦查机关对律师提出的"不构成犯罪"观点持保留态度。陈飞律师并未气馁,在后续工作中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并针对沟通中提炼的侦查机关定罪思路,有针对性的进行说理回应。
在审查逮捕阶段,陈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长达数十页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附类案检索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约见承办检察官,陈飞律师就案件争议焦点与检察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逐一回应检察官提出的疑问。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认定赵某不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本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陈飞律师对烟草专卖领域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以及对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的精准把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执着精神,充分体现了京都律师"追求卓越,不负重托"的服务理念。
京都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优势,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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