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发布的消息显示,据小宁(化名)的父亲张先生介绍,事发时小宁是黑龙江佳木斯市一所大学的二年级学生。大一时,她在学校创业基地进入一名学长创办的公司工作,并在公司结识了常来拜访负责人的“马哥”与另一名男子“李哥”(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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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先生转述,“李哥”曾要求小宁配合“马哥”去取一个快递,承诺给予16000元报酬,称包裹内为摩托车配件,并指示取件后转交“马哥”1万元。期间因“马哥”称缺钱,小宁又向其支付了6500元。
二人确认包裹内为12根避震器后,被要求继续将包裹送至指定地点,“放在路边即可,离开后自会有人来取”。然而,在等车前往目的地时,小宁与“马哥”被警方抓获。据悉,警方此前已从该包裹中查获疑似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4.4余千克,随后还原外包装,让快递继续正常运送以开展侦查。
2025年11月,小宁父亲张先生表示,目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并于近日收到短信通知。有法学专家指出,即使在运输途中被查获,仍可认定为运输毒品既遂;若明知情况异常,不应心存侥幸。(海报新闻)
编辑:张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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