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丽华,现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自2001年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以来,扎根地方立法一线二十四载,坚守初心使命,强化履职担当,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围绕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改革开展立法工作,参与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一百余件,在促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了法治力量。她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撰写的《地方立法权限研究》荣获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征文理论研究类二等奖。
从“新手”到“行家里手”,在多岗位历练中积淀立法功力
二十四年来,舒丽华历经法规一处、二处、三处及办公室等多岗位锻炼,从经济类法规到非经济类法规,从市级报批审查到立法规划、计划,不同领域的深耕让她逐渐从一名立法“新手”成长为真正的“行家里手”。她认为,立法需要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需要时间与经验的沉淀。一件法规从立项到出台,往往历时一年半到两年,需要在反复调研、论证、修改中积累实战经验,才能精准把握立法精神与立法技术规范。
她牵头或参与制定的《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等一百余部法规,涵盖经济、民生、生态、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她的专业能力与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精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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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丽华工作照。
以“匠心”践“初心”,推动立法质效与改革创新同频共振
舒丽华始终注重立法质效,坚持守正创新,在体制机制层面积极推动立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她牵头、参与起草《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法规工作的规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完善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法规、法规动态清理等机制,增强立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面对大数据、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新领域的立法挑战,她强调要结合省情,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与探索性功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关于贵州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制定《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时,主张通过分类分级引导,解决数据价值释放难问题;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为贯彻落实省委富矿精开决策部署,在制定《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时,积极倡导法规制度设计应当符合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在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矿区生态修复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性制度措施,体现了立法与改革发展的深度契合。
持“法治温度”守护“民生温度”,让法律回归生活、温暖人心
“法律不应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可触及的幸福感。”舒丽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聚焦民生关切,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在修订《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时,她走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开展调研,关注其合法经营诉求;在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时,组织业主与物业公司共同研讨,寻求共建美好小区的平衡点;在推进民营经济促进立法时,广泛听取和吸纳民营经济组织、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商会、协会的意见,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多元保障、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她还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每部法规出台后,都积极通过新闻解读、视频宣讲、“坝坝会”等形式,以“典型案例+理论解读+现场演示”的方式推动法律“飞入寻常百姓家”,确保立法成果真正落地见效。
如今,舒丽华依然带领团队奋战在地方立法一线,《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制定正紧张筹备,《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的修订进入关键阶段,《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二十四载春秋,她以执着诠释专业,以汗水浇灌法治,在字斟句酌的条文中镌刻为民初心,于制度创新的阶梯上铺就贵州高质量发展之路,成为法治贵州建设进程中一名坚定的“逐梦人”。
来源:动静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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