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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今日重要讲座:如何开展创新性法学研究
主讲人:陈瑞华,北京大学教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陈瑞华,1967年生于山东聊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与学位委员会委员。他的学术履历始于中国政法大学,1989年毕业于该校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随后于1992年取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这段在中国政法大学长达六年的求学经历,为其日后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奠定了根基。
完成博士学业后,陈瑞华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进行博士后研究(1995‑1997),并于1997年7月起留校任教,此后一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承担教学与科研任务。2002年上半年,他曾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担任高级访问学者。这种从法大到北大的学术路径,构成了其学术生涯的基本脉络。
在研究方向上,陈瑞华的学术工作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司法制度、程序法理论以及企业合规基本理论等领域。他在程序正义、程序性制裁、合作性司法、诉讼形态等议题上提出了若干理论框架,并在《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累计发表中文论文两百余篇、外文论文数篇。出版方面,他已有专著与教材20余部,其中包括在英国Springer出版社出版的英文专著,以及《刑事审判原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等中文专著。
在学术职务与社会服务层面,陈瑞华担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他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内部担任学术委员会主席(自2018年至今)和教学委员会主席,负责学科建设与课程体系的规划与实施。值得注意的是,他兼任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同时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承担着跨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合作任务。这种兼职身份使其与中国政法大学之间保持了持续的学术关联。
荣誉方面,陈瑞华获得过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并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被列为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之一。他多次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在教学与人才培养上,他作为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部分学生在司法实务中任职。他主讲的《刑事诉讼法的证据效力》等课程被列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精品课程。在法学方法论与证据理论教学方面,他进行了一些创新尝试。
国际交流方面,除耶鲁大学访问学者经历外,陈瑞华还受邀在多个国际学术会议上作报告,担任国际证据协会理事。他的研究成果被多家国外学术出版社采纳。在学术理念上,他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出的“合作性司法”理念在部分地区司法改革中进入试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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