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瑞安,彭老板的汽修店正赶装修做地坪漆,三个空机油桶临时挪到门口,没等十分钟搬回,环保执法车就突然停在门前。两名执法人员拍照后直接定性:“擅自堆放危险废物,罚款5万元!”
“桶是密封的,就沾点残渣,给我十分钟马上搬进去,没整改完再罚行不行?”彭老板急得直求情,如今汽修行业利润微薄,每月盈利仅几千元,5万元罚单几乎是一年纯收入,实在难以承受。但执法人员的回应更让他心寒:“今天签字罚5万,不签就数罪并罚,罚10万!”
迫于压力,彭老板只能签字认罚,可越想越不服气,把经历发到网上求助网友评理。瑞安市生态环保行政执法队回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沾染废机油的空桶属于毒性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已违法,按规定最低罚10万,5万是温州柔性执法细则下的减轻处罚,前提是当事人配合整改 。
事件曝光后,网友彻底吵翻。支持处罚的人搬出法规:“空桶残留油污易燃易爆,旁边就是轮胎,等于埋定时炸弹,5万比潜在损失九牛一毛!”但更多人站在商户这边怒怼:“郊外偷排废水的工厂不查,盯着小店‘薅羊毛’,这不是懒政是什么?”还有小商户共情:“首次违法没造成危害,先警告整改不行吗?非要一罚致命?”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教授刘义直言这是典型“机械式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初次违法、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可不予处罚,彭老板主观无恶意、当场愿整改,完全符合免罚条件,执法应追求个案正义而非机械套条款。如今执法队也坦言,5万元只是初步建议,案件仍在调查中,最终罚款会结合整改态度综合考量 。
这场5万元罚单争议,暴露的核心问题值得深思:
- 执法不能丢温度:“首违不罚”不是空话,当商户主动认错愿整改时,给十分钟整改期远比直接开罚单更显执法初衷,毕竟处罚的目的是整改而非罚款;
- 监管尺度要公平:若对小商户“零容忍”,却对偷排废水的大企业“宽松软”,只会寒了小经营者的心,监管该盯紧真正的环境隐患;
- 普法要走在前面:很多商户根本不知道空机油桶属危废,环保部门平日不宣传告知,遇事就重罚,难免让人觉得是“不教而诛”。
当然,这事儿也给所有商户提了醒:危险废物管理无小事,哪怕是空油桶,也得按规定规范存储,不能心存侥幸。但更该呼吁执法部门:手握处罚权时,既要守住法规底线,更要带着民生温度。
罚款单上的红章,该刻着“守护安全”的责任,而非“以罚代管”的功利。你觉得三个空油桶罚5万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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