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以身作则才是教育的起点
新加坡一名42岁的单亲母亲,为了让女儿进入知名小学,不惜虚报住址、连续五次撒谎,甚至牵连租客帮忙隐瞒事实。她最终在国家法院被判处监禁一周,法官严词指出——
“为人父母,应以身作则。孩子的学习不仅来自言传,更源于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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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这名单亲母亲与8岁女儿住在伴侣家中,但名下有一间靠近名校的组屋。
2023年小一报名时,她谎称仍住在那间组屋内,从而成功为女儿争取到名校学额。
半年后,她电邮学校要求更改地址为伴侣住所。由于新地址不在学校两公里范围内,且未满足“入学后需在报名地址居住30个月”的规定,校方提醒她可能会被调校。
被告随即辩称仍住在原组屋,甚至要求租客配合隐瞒真相。校方查访时发现屋内根本无孩童居住,而租客表示母女俩从未在那里出现。
❗ 两个月内五次说谎
调查显示,从8月到10月,被告至少五次主动撒谎,包括声称“傍晚才回家”、“即将结束租约”、“母女确实住在此处”等。她还要求租客“关窗不交谈”,若有人问起,就假称母女仍住在该单位。
最终,校方在11月报警,女儿被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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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判决与法官评语
被告面对一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及两项违反国民登记条例的控状,早前承认其中两项罪名。
国家法院法官莎米拉诗里巴蒂指出,被告的欺瞒虽仅维持两个月,却造成严重后果:
学校多次投入时间与资源核实住址,造成行政负担;
虚假陈述可能剥夺其他符合条件学生的学额;
破坏公众对招生制度的信任与公平认知。
法官批评她的行为蓄意、有预谋且自私,为掩盖谎言不惜牵连他人,反映出“对法律的彻底漠视”。
“被告的动机纯粹出于一己私利,行为清醒且故意。若不加以惩戒,将助长社会的投机心理。”
尽管控方建议罚款1万3000元,法官认为罪责重大、情节严重,必须判处监禁以起阻吓作用。
当庭落泪、决定上诉
听到监禁判决时,被告情绪崩溃,哭求法官改判罚款,称女儿身体欠佳、仍需照顾。
法官告知判决已定,暂时休庭让她考虑是否上诉。几分钟后,被告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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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父母,应以身作则”
法官在宣判时语重心长地指出:
“父母希望孩子获得最好教育可以理解,但教育的根本不在名校,而在家教。孩子的品格与诚实,正是父母以身作则的结果。”教育部数据与过往案例
教育部表示,2020年至2024年间,每年平均接获约九起涉嫌虚报地址的小一报名举报。
类似案件并非首次。
2013年,一名男子也为让孩子入读名校而虚报住址,结果被判坐牢两周,后改判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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