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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日里最温肠的,莫过于一口鲜透的精肉冬笋汤。
冬笋是极嫩的,指尖一掐就便沁汁水。精肉一定要选后腿上的,无筋无膜,无肥肉掺杂;再配上一块未熏的腊肉,咸香最能提鲜。
精肉块要厚,腊肉片得薄,笋切滚刀,姜切米,葱段拍一拍更出香。砂锅最好是平定产的,粗粗笨笨,最宜炖汤,端上桌时,还在咕嘟咕嘟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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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肉冬笋汤
笋吸饱了肉汤,嫩得淌汁;精肉酥软,筷子一拨就散。腊肉的咸香悄悄浸在汤里,鲜气愈发绵长。喝一口,满是冬日的清润,恍惚间,仿若回到了一种叫忆江南,或如梦令的古代。
古代也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只是古人说的“精”,是指上好的白米,而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精肉”。
这般纯瘦无肥的精肉,古人餐桌上也常有,滋味与吃法与今天大抵相近,只是写法不同,古字作“腈”。
一
腈,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未见收录,说明这是一个晚起字,其见诸文献,最早似在宋元时期。
如,北宋官修韵书《集韵》载:“腈,咨盈切,音精。肉之粹者。”
这里的“咨盈切”,是古代反切注音法。按照反切法“上字取声,下字取韵;上字定清浊,下字定四声”的原则,用现代汉语普通话拟音,“咨盈切”当为jīng(音精),所以《集韵》同时又用直音法标注为“精”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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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腈”字条
“肉之粹者”,是指肉质纯粹、无脂肪的精华部分,即上好的纯瘦肉。这是“腈”字的本义,也是其唯一的用法。
从构字理据来看,腈,从肉,从青,青亦声,属于典型的形声兼会意字。左“月”(肉旁)表义,明确标示其与肉类属性的关联;右“青”则兼具表音与表义功能,既作为声符提示读音,又以“青”所蕴含的“纯净、精粹”之意呼应“肉之粹者”的核心语义。
在古汉语语境中,“青”常被用来形容纯净无杂的事物,如“青冥”状天空之澄澈、“青莲”喻品性之高洁、“青霜”摹色泽之纯粹,这种语义关联与“腈”的造字意图高度契合。如此形义相生的构字方式,充分体现了古人在文字创造中的匠心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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腈纶编织物
“腈”表示纯瘦肉的用法,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已不再使用。其现代常用义集中于化学领域,特指含有-CN基团的有机物,例如“乙腈”“苯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腈纶”合成纤维也用这个字。
但在古典文献中,“腈”表纯瘦肉的用例并不少见。因“腈”在古代特指猪瘦肉,除了字典辞书的释义条目外,它更多出现在记录药方、食谱等侧重实用的著作中。
明朝末年,有个叫王化贞的人,官做得很大,曾任辽东巡抚,又精通医学,著有《普门医品》48卷,书中辑录《本草纲目》等多种医籍中的单方、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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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王化贞《普门医品》书影
古代医家常用“腈肉”入药,比如《普门医品》就辑录了这么一个方子:“黑豆一斗,蒸烂,铺席,以蒿覆之,如盫酱法,待上黄,取出,晒干,捣末,炼猪腈丸梧子大。每服百丸,温酒下。”
二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取黑豆一斗,蒸熟煮烂后铺在席子上,用蒿草覆盖住,按照制作酱的古法进行发酵,等黑豆表面长出黄色霉菌。亦即发酵成熟后,取出晒干,捣成粉末。再用猪的精肉调和这一粉末,制成梧桐子大小的药丸。每次服用一百丸,用温酒送服。
这个方子到底治什么病,王化贞没说,只是说这是个“神验秘方也,席延赏方”。
这里的“席延赏”,是宋代医学名家,据《宋史新编》卷五十二记载,席延赏曾编撰《黄帝针经音义》一卷,《庄绰膏盲脸穴灸法》一卷,在古代医界颇具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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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高濂《遵生八笺》书影
此外,“腈”也多见于古代食谱中。明代戏曲作家高濂通医理,擅养生,他在养生著作《遵生八笺》中辑录了一个食谱,叫“燥子肉面法”。
谱云:“猪肉嫩者,去筋皮骨,腈肥相半,切作骰子块,约量水与酒煮半熟,用胰脂研成膏,和酱倾入,次下香椒、砂仁调和,其味得所。煮水与酒不可多,其肉先下肥,又次下葱白,不可带青叶,临锅调菉豆(即绿豆)粉作糨。”
这里的“腈肥相半”,就是瘦肉与肥肉各占半,切成方形小块,加水、酒煮至半熟,再入胰脂膏、酱,并香椒、砂仁、葱白调和,临锅掺入绿豆粉勾芡。
这种做法,与今日常见的“臊子”制法颇为相似,而“腈”字所指的纯瘦肉,正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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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高濂《遵生八笺》书影
“腈肉”这一双音节词,也是在宋元时期出现。比如北宋陈彭年《玉篇》:“腈,子盈切。腈肉也。”
这一时期,汉语词汇正经历双音化趋势,很多单音词逐渐发展为双音词。“腈肉”这一双音节词,就是在这一语言演变背景下产生的。
明代高濂在《遵生八笺》中辑录了一个食谱,叫“馄饨方”,其中就提到了“腈肉”:“白面一斤,盐三钱,……四边要薄,入馅,其皮坚,尘脂不可搭在腈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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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陈元龙《格致镜原》书影
清代陈元龙所著《格致镜原》中,也有“腈肉”的相关记述:“肉松,熟猪腈肉焙干,浇酒酱揉成腊肉,经腊成者,一名猪红。”
三
腈肉的“腈”,现代汉语写作“精”,这一演变在语言学上,我们称之为“同音替代”,也叫“同音假借”。
精,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为“择也”,就是选择的意思。那么,这个“精”到底是选择什么呢?
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对此作了一番解释:“精,择米也。‘米’字各本多,今补。择米,谓筛择之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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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精”字条
段玉裁指出,“精”的本义是挑选米粒,各种版本的《说文》都把“米”字脱漏了,段玉裁在此予以补正。所谓“择米”,就是经过筛选分拣后的优质米粒。
同时,段玉裁还引用《庄子·人间世》“筴播精”的记载,以及司马彪注“简米曰精”的解释,说明“精”的原始用法就是用簸箕筛选米粒去糠的过程。段玉裁认为,这里的“简”即“柬”,后来民间俗写作“拣”。
由此可见,“精”的本义就是指经过挑选的优质米,即上等细米,其构字原理,与“腈”如出一辙。
《论语・乡党》中有一句话,叫“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里的“精”就是指经过精细加工后的上等白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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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古人下厨场景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吃米,越精细越好;吃肉,切得越细越佳。儒家借助饮食层面的“精”与“细”,传递“守礼、适度、修身”的核心思想,使道德规范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
随着语言的发展,“精”的语义逐渐从具体的谷物筛选,向抽象领域延伸,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用法。它既可指物质的精华,如“精粹”“精锐”;也能形容精神的专一,如“精诚”“精忠”;还可表示深通熟练,如“精通”“精湛”,以及人表现出来的活力、生气,如“精力”“精神”等等。
这种语义扩展,使“精”字构建起涵盖物质形态、精神活动、哲学思辨等多个领域的语义网络,承载着中华民族对完美境界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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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光绪《镇海县志》书影
“精”字古音属精母清韵,与“腈”读音相同;加之“精”本身含有“精选、精华”的含义,和“腈”之“肉之粹者”的语义相重叠,容易形成自然替代关系。
因此,在一些口语化较强的经文讲解中,还有小说、戏剧等通俗文学作品里,人们常会将“腈肉”写作“精肉”,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替代。
四
“精肉”一词,见诸文献记载,最早似在唐代。
与法显、玄奘齐名的唐代高僧义净法师,曾一路泛海,赴印度求法,将400余卷佛教经书带回中国,并耗时十八年,译出经书107部、428卷、50万颂,其中有一部佛经叫《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里面记录了这样一件事:
一次,六位比丘在树林中发现了老虎吃剩的肉,便高兴地捡起来带回寺庙。老虎循着气味追到寺院,夜间在门外咆哮不止。
世尊问阿难:“虎为何在此咆哮?”
阿难回答说:“尊者们将老虎藏存的残肉带回了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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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与比丘问答
世尊又问比丘们:“你们吃了老虎剩下的肉吗?”
比丘们回答说:“吃了。”
这时,世尊说了这样一句话:“如师子王杀好麋鹿,敢其精肉饮鲜血已决舍而去。然其虎类食肉既饱藏舁残肉,是故苾刍不食虎残,食者得越法罪。”这里的“精肉”,就是指动物身上优质、精粹的纯瘦肉。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狮子王捕杀麋鹿后,会取食精华部分的鲜肉、饮尽热血,随即决然舍弃残骸离去。而老虎吃饱后,会将剩余的肉食藏起来或搬运别处。所以,比丘不能吃老虎剩下的肉,吃了就会犯越法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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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忽思慧《饮膳正要》书影
宋元之后的文献中,“精肉”的用例就渐渐多了起来。比如元代饮膳太医忽思慧《饮膳正要》,就记载了一款传统食疗粥品“乞马粥”。
“乞马”是蒙古语的音译,意为“肉丁”。这道粥品的核心食材处理,就是“用精肉切碎乞马”,即把羊肉切成细丝或小块,然后与谷物同煮。
同期散曲中也有“精肉”一词的用例,比如《醉太平·夺泥燕口》中唱道:“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用极度夸张的手法,讽刺了那些贪小利者贪得无厌、极尽搜刮的可憎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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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王圭《泰定养生主论》书影
元末明初施耐庵《水浒传》第三回中,鲁提辖欲为难郑屠,说道:“要十斤精肉,切做臊子,不要见半点肥的在上面。”
明代美食家宋诩《竹屿山房杂部》中记录了一道美食,叫“胜鲟鱼”。做法是将大鱼切片,夹入剁碎的“猪肥精肉”,即猪瘦肉,以及乳饼、胡桃仁、松仁,调以胡椒酱后,用绿豆粉黏合蒸熟,即可入汤羹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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