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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前瞻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将于2025年11月10-21日在巴西贝伦举办。本次会议恰逢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也是《巴黎协定》达成10周年,需要各国提交更具雄心的2035年气候行动计划,并在资金、适应等核心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里程碑年”,COP30将“自然与生物多样性”列入主要议题,将推动在《气候变化公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形成统一政策工具和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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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周年,中国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确立双碳目标、并以全球最高效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速,向世界展示了“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方案。红树林基金会(MCF)作为大会观察员机构,与公益合作伙伴中国平安一道,携平安青年代表团,于11月16-23日出访巴西,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青年参与。
除参访、交流行程外,工作团队将重点参与两场中国角边会,并与合作伙伴联合举办一场大会边会。诚邀政府和企业代表、行业伙伴与专家学者,莅临指导、交流。
公益支持:平安生物多样性及环境保护慈善信托、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
2023年10月14日,平安集团、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发起设立“平安生物多样性及环境保护慈善信托”,由平安信托作为受托人,红树林基金会(MCF)作为慈善信托的慈善项目管理人,信托收益用于红树林生态保护和修复、水鸟生态廊道建设、科普教育与国际经验输出等生物多样性及环境保护范畴。2025年将已获得的信托收益和部分本金,用于开展公益项目,由红树林基金会(MCF)执行。
2021年10月26日,红树林基金会正式揭牌成为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生态环保领域)。展示点是由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开遴选的一批代表性强、公信力高、枢纽功能突出,且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现已成为服务“20+8”产业集群、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深圳经验”的重要阵地。
议程速览
主题:履行《巴黎协定》与助力“双碳”目标的林草行动
时间:11 月 17 日(周一)14:30-17:30
地点:COP30蓝区中国角
主办方: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指导)
参与环节:
(1)红树林基金会(MCF)联合创始人、执行理事长孙莉莉:主题分享《社会化参与生态修复的中国案例》
(2)中国平安代表:圆桌讨论“多利益相关方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主题:资金支持生成真正的碳汇量的林业行动,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时间:11 月 19 日(周三)15:00-16:30
地点:COP30蓝区1号边会室
主办方: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红树林基金会(MCF)
参与环节:
红树林基金会(MCF)联合创始人、执行理事长孙莉莉:主题分享《从线上购物到线下种树——阿里公益“红力计划”》
主题:人人行动,共创未来——全民气候行动新征程
时间:11 月 20 日(周四)14:30-16:40
地点:COP30蓝区中国角
主办方: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蚂蚁集团等
参与环节:
红树林基金会(MCF)联合创始人、执行理事长孙莉莉:主题分享《用“她力量”讲好中国气候行动故事》
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
United Nations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s
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是目前在联合国主持下举行的规模最大的年度会议,目前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会议之一。这些会议每年在联合国五个区域集团之间轮流举行,是多边讨论气候变化问题的最重要的全球论坛,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CMP) 和《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CMA)。
缔约方大会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每年举行一次,是世界上唯一的气候变化多边决策论坛,更是世界各国齐聚一堂,就应对气候危机的方法达成一致的地方。
缔约方会议第三十届会议(COP30)将聚焦将全球气温升幅限制在1.5℃以内所需的努力、提交新的国家行动计划(国家自主贡献)以及在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九届会议上所作的融资承诺的进展情况。
往届气候大会重要成就
The milestones of past COPs
COP1 | 德国柏林 | 1995
会议通过了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履行公约的决定》,要求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尽可能开展最广泛的合作”,以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3 | 日本京都 | 1997
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要求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
COP7 | 摩洛哥马拉喀什 | 2001
会议通过了《马拉喀什协定》,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稳定了国际社会对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信心。
COP8 | 印度新德里 | 2002
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明确指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正确途径。
COP11 | 加拿大蒙特利尔 | 2005
会议通过了双轨路线的“蒙特利尔路线图”,157个缔约方将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启动2012年后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责任谈判进程。
COP12 | 肯尼亚内罗毕 | 2006
会议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计划”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同时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基金将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COP13 | 印度尼西亚巴厘岛 | 2007
会议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在COP11 “蒙特利尔路线图”的基础上,进一步确认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的“双轨”谈判进程,并决定于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COP15上通过一份新的议定书,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以代替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
COP15 | 丹麦哥本哈根 | 2009
会议发表了《哥本哈根协议》,决定延续“巴厘路线图”的谈判进程,授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两个工作组继续开展谈判,并在2010年底完成工作。
COP17 | 南非德班 | 2011
各参会方同意延长5年《京都议定书》(原定于2012年失效)的法律效力,就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达成一致。
COP21 | 法国巴黎 | 2015
196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了于2016年生效的《巴黎协定》,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有着重要意义。《巴黎协定》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以内。
COP26 | 英国格拉斯哥 | 2021
会议艰难达成《格拉斯哥气候公约》,是有史以来首次明确表述减少使用煤炭的计划,并承诺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资金帮助它们适应气候变化。另外,百余国代表就减少甲烷排放、停止森林砍伐达成协议,部分国家就停止使用煤炭作出承诺,超过四百家金融机构声明支持能源转型及清洁技术。
COP27 | 埃及沙姆沙伊赫 | 2022
会议发布“沙姆沙伊赫实施计划”,历史性地决定建立和运作损失和损害基金,为遭受气候灾害重创的脆弱国家提供支持。
COP28 | 阿联酋迪拜 | 2023
会议达成了“阿联酋共识”,通过了多项提议:首次全球盘点各国落实《巴黎协定》气候行动计划的进程和差距、设立损失与损害基金(Loss and Damage Fund)、公正转型等,各国代表最终在制定“转型脱离化石燃料”的路线图方面达成一致,这在气候谈判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COP29 | 阿塞拜疆巴库 | 2024
会议经过长达两周的艰苦谈判,就新的气候融资集体量化目标(NCQG)、《巴黎协定》第六条国际碳市场机制等关键议题,通过了20余项决定,达成了名为“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大会设立了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至少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及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目标,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行动、2025年提交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奠定了基础。
主要资料来源
unfccc.int
www.cop28.com
www.un.org
cop30.br
新华网
CDMFUND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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