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苍小生
8月25日,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市民钱先生因开车时嘴里叼了牙线棒,而被认定为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对此,他很是困惑不解,并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诉。然而,得到的回复却是“嘴里叼牙线如果存在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影响驾驶操作的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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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问政江苏栏目对此事报道后,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很多网友脑洞大开,各种说法都有:“开车打喷嚏时,脸部肌肉一收缩,眼睛眯起来,刚好被监控抓拍,会不会被认为打瞌睡?”“问题是如何认定叼牙线会分散注意力?”“手动挡车,我一手握方向盘,另一手握档杆,算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吗?”“抠鼻屎,眨眼睛,嚼口香糖,听收音机,看导航,算吗?”“我的假牙怎么办?开车前要不要先拿了?”“驾驶员与同车人员交谈也会造成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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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傍晚,从“平安宜兴”处获悉,“经复核,原认定不当,已依法撤销。”对此,有网友表示,“既然撤销了,那么接下来该处罚谁?”“最新回应是依法撤销。那之前呢?即使申诉都没撤销,依法了吗?”“交通执法应有理有据,让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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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少数网友隔空喊话宜兴交警,“牙线也需要用手,不用手怎么使用牙线,所以该罚。撤销是对舆论的妥协,请坚持原则。”“这样的处理方式,很容易让人联想交警部门是因为上了热搜,顶不住压力而撤销。交警部门应该好好反思工作人员的岗位能力,内部做好普法。”
图片来源:网络

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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