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柜台前的一场闹剧,让消费者见识了什么叫“秒变冤大头”。一位母亲带着孩子逛金店,在店员全程注视下试戴金镯不过10秒,摘下来竟被索赔1000元。民警到场后的质问直击要害:“手镯放这儿不就是让人试戴的吗?”这场荒诞索赔背后,暴露出的是商家对消费者权益的肆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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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还原:黄金试戴秒变“碰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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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镜头记录下的10秒,成了商家眼中的“犯罪证据”。孩子试戴时手镯甚至没贴到皮肤,店员却咬定“变形了”。更讽刺的是,当民警建议调取监控厘清责任时,商家竟拒绝提供——这波操作堪比“贼喊捉贼”。中国黄金客服事后声称“试戴需店员协助”,可现场店员明明全程旁观却未制止,事后反倒成了索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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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透视:商家三宗罪坐实“霸王条款”
第一宗罪是知情权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商家需告知商品特性,而店员仅说“可以试戴”,对空心镯易变形只字未提。第二宗罪是举证倒置。黄金延展性极强,10秒试戴就变形?商家既不出具检测报告,也不提供维修报价单,张口就要千元。第三宗罪是人身胁迫。用“不让走”强留消费者,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现场表态堪称教科书式普法:“不让试戴就提前告知”。
行业黑幕:黄金柜台里的“钓鱼执法”
这绝非个案。有网友爆料类似遭遇:空心金镯试戴后索赔1700元,法院最终认定工费损失仅数百元。商家套路三板斧——先模糊试戴规则,再拒绝提供监控,最后天价索赔。更荒诞的是,店长事后反咬顾客“诽谤”,却拿不出任何视频证据。中国黄金的“专业培训”,难道教的是如何把金饰当“碰瓷工具”?
自救指南:试戴黄金记住三条铁律
一试戴前必问禁忌。明确要求店员书面告知注意事项,空心镯、镂空款等特殊工艺更要警惕。二全程录像留证。从商品状态到店员承诺,手机录像是最佳见证。三遇诈立即报警。记住民警金句“陈列即默认可试戴”,商家若主张损坏,必须由其举证。
当“金字招牌”沦为“讹诈道具”,毁掉的是整个行业的信誉。消费者要的不是特殊照顾,而是最基本的公平交易。那些把柜台当“捕鼠夹”的商家该醒醒了——监控镜头照不见的地方,还有法律这盏永不熄灭的探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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