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陈默,只有你能救我了。”
二十年后,那个曾让我仰望的女人,浑身湿透地站在我的别墅门口,声音颤抖。
我递给她一杯热水,看着她苍白憔悴的脸,心中一片冰冷。
我平静地问:“林老师,这么多年,你过得好吗?”
她握着水杯的手猛地一紧,滚烫的水洒了出来,她却仿佛没有感觉,只是抬起头,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绝望眼神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不好,一点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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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的小时候,过得挺灰暗的。
我们那个小镇叫红旗镇,地方不大,人也不多,谁家有点事儿,不出半天全镇都知道了。
我爹走得早,我妈一个人踩着那台“蝴蝶牌”缝纫机,没日没夜地干活,那“咔哒、咔哒”的声音,就是我们家生活的全部动静。
穷这个东西,就像黏在身上的泥巴,甩不掉,也洗不干净。
所以那时候的我,不爱说话,看谁都觉得不顺眼,像个浑身长满刺的刺猬。
直到林知秋来了,我的世界才好像被人开了一盏灯。
那年我上小学五年级,十岁。
林老师是师范学校刚毕业分来的,听大人们说,她是我们村第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是飞出去又飞回来的金凤凰。
她第一天走进我们那破教室,穿了件白色的衬衫,还有一条长到膝盖的裙子,干干净净的。
风从烂了块玻璃的窗户吹进来,把她的长头发吹得飘了起来,也把我那颗没见过啥世面的心给吹乱了。
她和别的老师不一样,从来不大声骂人,说话总是温温柔柔的。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两个小酒窝,比我过年才能吃到的水果糖还甜。
我的学习成绩一般,不好不坏,就是作文写得还行。
因为平时不说话,心里想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就全写在本子上了。
林老师好像能看懂我写的东西,她总是在上课的时候,念我写的作文。
用她那么好听的声音,把我那些自己都觉得上不了台面的想法,念成了能得到表扬的句子。
有一次下了课,她把我叫到办公室,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本崭新的书,是《平凡的世界》。
她在书的第一页上,用很好看的钢笔字写了一行话:“陈默,希望你能像孙少平一样,就算在最普通的世界里,也要有最了不起的梦想。”
那本书,我翻来覆去地看,看到书角都卷起来了。
从那天起,我心里就多了个秘密。我开始偷偷为她做点事。
每天天不亮就跑到学校,用我那小身板,吭哧吭哧地从几十米外的那口老井里,给她打满一整桶水。
下课了,别的同学都跑出去玩,我就偷偷溜回教室,用抹布把她的讲台擦得干干净净,黑板也擦得能照出人影。
我妈偶尔会给我一毛两毛的零花钱买早点,我都攒着,攒到五毛钱,就去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一颗最大最贵的大白兔奶糖。
然后趁办公室没人,偷偷塞到她备课用的书本里。
我以为她不会发现。有一次,她到我家来家访。
我紧张得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看着她坐在缺了一条腿得用砖头垫着的板凳上。我妈用那种家里待客才舍得用的粗陶碗,给她倒了一碗茶水。
我们家太破了,墙上全是裂缝,屋里就一个昏暗的小灯泡,我怕她会嫌弃。
可她没有,她就坐在那里,很自然地跟我妈聊天,问我的学习情况。
走的时候,她摸了摸我的头,声音很轻地说:“陈默,你很懂事,糖很好吃。不过以后别买了,把钱留着给自己买点好吃的。”
我的脸“刷”地一下就全红了,像被开水烫过一样,热得不行。
原来,她早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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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记本里,每一页都写满了“林老师”这三个字。
那个春天,一个男孩子心里所有的秘密,都像地里没人管的野草,拼了命地长,虽然没人知道,但长得特别热闹。
02
那点偷偷摸摸的美好,就像夏天早上的露水,太阳一出来,就什么都剩不下了。把这一切都晒干的,是我们学校的校长,王建国。
王建国那年四十五岁,老婆生病死了有三年了,家里还有一个读高中的女儿。
在我们那个小镇,他算是个大人物,正儿八经的大学生,戴一副金丝边眼镜,总是挺着个微微发福的肚子,在学校里走来走去,好像整个学校都是他家的一样。
他看林老师的眼神,我一个十岁的小屁孩都看得懂,那种眼神不是喜欢,是像看一件好东西,想把它弄到手。
他开始天天往林老师的办公室跑。
今天送一瓶城里才有的雪花膏,说女老师要注意保养手。
明天就从家里拎来一块肥嘟嘟的五花肉,说是自己家亲戚杀的猪,让她拿回去补补身子。我们那时候,谁家能经常吃上肉啊?这些东西,实在得很。
镇上传起了风言风语。
大人们在田埂上,在小卖部门口,都在说这件事。说林老师家祖坟冒青烟了,能被王校长看上。
林老师的爹妈,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没出过我们那个镇。
听说王校长去他们家提亲的时候,他们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一个劲儿地劝女儿,说嫁给校长,以后就再也不用过苦日子了,还能帮衬娘家。
我心里越来越慌,就像自己的宝贝要被人抢走了。
那种感觉,又着急又没办法。我能干什么呢?我只是一个穷学生,连给她买糖的钱都得一毛一毛地攒。
快毕业那阵子,我想出了一个现在看起来特别傻的主意。
我跑到后山,花了一整个下午,采了一大捧野花。
有黄色的,有紫色的,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白色小花。我把它们用狗尾巴草小心地捆起来,藏在我的书包里。
我打算在毕业那天,当着所有同学的面送给她。我想告诉她,我长大了要去城里,会挣很多钱,比王校长多得多的钱,到时候我回来找她。
这个傻乎乎的念头,在我提前放学路过她办公室的时候,碎得连渣都不剩。
那天因为要开老师会议,我们五年级提前放学了。
我背着书包往外走,习惯性地朝老师办公室的窗户看了一眼。
就这一眼,我看见她趴在办公桌上哭,肩膀一抖一抖的,看着特别可怜。
王建国就站在她旁边,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慢悠悠地说:“知秋啊,别哭了。你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个月工资才几个钱?你爹妈身体又不好,下面还有弟弟妹妹。你跟着我,我保证,以后你就再也不用吃苦了。”
我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棍子,傻愣愣地站在窗户外面。
原来,我心里那个像仙女一样的林老师,也会为了“不用再吃苦”,去选择一个她根本不喜欢的,比她爹还老的男人。
原来,我偷偷藏在心里的那点光,在现实面前,这么不值钱。
他们的婚礼办得很热闹。那天天气特别好,好得让人心里发慌。
全校的老师和一些学生代表都去了王建国家里吃酒席,他家院子里摆了十几桌,人来人往的。我没去,我远远地站在人群外面,隔着好多人头,看着她。
她穿了一身大红色的旗袍,头发盘了起来,化了妆,是很漂亮。
但是她脸上的笑,我隔着那么远都看得出来,是假的,比哭还难看。王建国满脸放光,挺着肚子,得意地牵着她的手,一桌一桌地给客人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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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看不下去了,转身就跑。
我一口气跑到了学校后山,那个我经常去的水塘边。
我从书包里拿出那捧已经被我捏得不成样子的野花,看着它们,眼泪就再也忍不住了,一颗一颗地往下掉,砸在脚下的泥土里。
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那束花狠狠地扔进了水塘里。花束在浑浊的水面上打了几个转,然后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再也看不见了。
从那一刻起,我心里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死掉了。
我对着那个水塘,对自己说,陈默,你一定要考上大学,一定要走出这个破地方。
将来,你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要让所有看不起你的人,都反过头来求你。
也包括她,林知秋。
03
从那天以后,我就像变了个人。
我不再是那个在大人面前低着头,心里藏着事的闷葫芦了。
我世界里的色彩好像都褪去了,只剩下黑白两色,一个是课本上的铅字,一个是泥地里的汗水。
我把所有的心思,都密不透风地用在了学习上,好像一头不知道疲倦、只知道埋头耕地的牛。
初中,高中,六年时间,我的名字就像钉子一样,牢牢地钉在了学校光荣榜的第一名。
每年放寒暑假,镇上的同龄人三五成群,笑闹着去河里摸鱼,去后山掏鸟窝,而我,则跟着村里的建筑队,去工地上给人搬砖头,扛水泥。
工地的活又脏又累,像是一场无休无止的酷刑。
夏天,滚烫的太阳能把人晒脱一层皮,汗水顺着额头流进眼睛,又涩又疼,混着水泥粉末,在脸上冲出道道灰色的沟壑。
冬天,刺骨的冷风刮在脸上,像无数把小刀在割,耳朵和手指都冻得通红,失去了知觉。
手上的水泡起了一层又一层,旧的磨破了,新的又长出来,最后变成了一层蜡黄色的、粗糙坚硬的老茧。
但我一点都不觉得苦。
身体上的疼痛,反而像一种清醒剂,让我头脑无比清晰。
每当累得骨头都快散架,想要一头栽倒在沙堆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那个午后,想起池塘里那束慢慢沉下去的野花,想起林知秋那张挂着泪痕、笑得比哭还难看的脸。
然后,一股新的力气就会从心里涌出来。
我要离开这里,我必须离开这里。这个念头像烧红的烙铁,深深地烙在我的灵魂上。
我考上了省城最好的大学,学的是建筑。
这个专业是我自己选的,因为工地上那个总是叼着烟、满身尘土的工头跟我说,咱们这行,只要肯吃苦,脑子活,搞建筑的最赚钱。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一向坚强的母亲哭了。她没说别的,只是默默转身回了那间昏暗的老屋,把家里所有能换成钱的东西都卖了,甚至包括我们家那块住了几十年的老宅基地。她把换来的一沓沓零散的钱,用一块洗得发白的蓝色土布包了一层又一层,郑重地交到我手里。
她的手在抖,声音也带着颤:“儿啊,妈没啥大本事,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你不能跟妈一样。你出去了,就好好干,干出个名堂来。以后……就别再回来了。”
大学四年,我比高中的时候还要拼命。
我像一台精准的机器,把每一天都切割成无数个任务。每天只睡五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除了上课,就是在图书馆和各种兼职地点之间连轴转。
我给有钱人家不听话的小孩做家教,耐着性子一遍遍讲解他们不屑一顾的题目;我给设计公司画图纸,熬得双眼通红,只为挣那点微薄的报酬;假期我就跑到各大建筑工地上实习,最脏最累的活我抢着干,因为那能让我离这个行业的核心更近一步。
毕业的时候,别的同学还在为海投的简历石沉大海而发愁,我已经靠着自己一分一毫攒下的钱,在一个不算核心的地段,付了一套小房子的首付。
毕业后,我进了一家本地知名的地产公司,从最底层的技术员干起。
我那种不要命的工作态度,让所有人都对我印象深刻。
为了一个项目方案的细节,我可以三天三夜不合眼,盯着电脑屏幕上的图纸一个像素一个像素地抠;为了拉拢一个能决定项目生死的客户,我可以在酒桌上陪着笑脸,一杯接一杯地灌烈性白酒,喝到胃出血被送进医院,从病床上醒过来的第一件事,还是抓起手机问助理:“合同签了没有?”
我用了短短三年,就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技术员,坐上了公司最年轻的项目经理的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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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岁那年,我觉得时机成熟了。
我辞掉了那份在外人看来前途无量的工作,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又押上全部身家,找朋友借了一大笔钱,注册了自己的公司。
我把我所有的赌注,都押在了当时无人看好的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上。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说这个项目是块硬骨头,水太深,一不小心就会赔得血本无归。
但我赢了。那一次,我赢得惊心动魄,也赢得无比漂亮。
现在,我三十三岁。
我的公司即将上市,在任何场合,别人都客气地称呼我一声“陈总”。
我开着几百万的豪车,住在一个能俯瞰整条江景的顶层大平层里。我成了很多人羡慕的样子,也终于成了我当年站在池塘边,发誓要成为的那种人。
我一直没有结婚,甚至没有正经谈过一次恋爱。
公司里跟我最久的几个高管,私下里都开玩笑说,陈总心里肯定藏着一个白月光,一个爱到深处、至今都忘不掉的人。
他们猜对了一半。我心里确实藏着一个人,也确实忘不掉。
但那不是爱,是恨。是我所有动力的源头,是我前半生所有伤疤的总和。
我不是在怀念,我是在等。等一个机会,等一个我可以站在她面前,把我过去那些被踩在泥土里的委屈和不甘,连本带利地讨回来的机会。
04
这个机会,在一个刮台风的晚上,自己找上门来了。
那天晚上雨下得特别大,风也刮得吓人,窗户被吹得“呜呜”响。
我刚陪一个大客户喝完酒,司机把我送到楼下,我自己坐电梯回了家。一身的酒气和疲惫,只想赶紧洗个澡睡觉。
刚脱下被雨淋湿的外套,门铃就响了。
这么晚了,雨又这么大,还能有谁?我的助理?不可能,她知道我最烦下班后还谈工作。生意上的朋友?更不可能,没人会在这种鬼天气上门拜访。
我有点不耐烦地走到门口,从猫眼里往外看。外面楼道灯光很暗,只能看到一个浑身湿透的人影,看不清脸。
我把门打开了。一道闪电正好从天边划过,瞬间照亮了门外那张脸。那一刻,我真以为是自己酒喝多了,眼睛花了。
是她,林知秋。
她全身都湿透了,头发一缕一缕地贴在脸上,雨水顺着她苍白的脸颊往下流。她身上穿的衣服,是那种很老土的款式,颜色也洗得发白了。
记忆里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年轻姑娘,早就消失不见了。
眼前这个女人,头发白了一大半,脸上全是皱纹,眼角的皮肤松松地耷拉着。她今年才四十二岁,但看起来,比我那个在乡下操劳了一辈子的妈,还要老上几分。
她看见我,眼神先是躲闪了一下,好像很害怕,很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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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又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嘴唇抖个不停,好半天才说出那句话:“陈默,只有你能帮我了。”
我没说话,往后退了一步,算是让她进来了。
屋里开着暖气,很暖和,跟门外的鬼天气完全是两个世界。
我从鞋柜里拿了双新拖鞋扔在地上,又从浴室拿了条干毛巾递给她。她来接毛巾的手,抖得跟筛糠一样。
她很局促地站在门口,不敢往里走。
脚下的雨水在地板上留下了一小摊黑乎乎的印子,跟我这装修得金碧辉煌的房子格格不入。
我没管她,自己走到酒柜前倒了杯红酒,然后往沙发上一坐,隔着一张大理石茶几,就那么看着她。
她好像受不了我这种眼神,在我开口之前,“扑通”一下,就跪在了地上。
“陈默,我知道我没脸来求你,我……我不是个好老师……但我真的没地方去了,你能不能……看在,看在我们师生一场的份上,帮帮我……”
她说着说着就哭了,额头抵着冰凉的地板,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肩膀,一抽一抽的。
就在她跪下去的时候,她随身背着的那个又旧又破的单肩包,从肩膀上滑了下来,掉在地上。
一个白色的信封,从没拉严实的包口里,滑出来了一个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