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通讯员翔法)钱款误转到他人账户,能否顺利追回?对方拒不返还,又该如何维权?近日,翔安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因误转款项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此前,小杨从大强(化名)处购得一台20万元的车辆,小杨父亲老杨代儿子全部结清购车款后,大强出具收据。
小杨于2020年办理房产按揭贷款,每月需还款约1.5万元。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老杨每月15日左右均向小杨转账6000元用于还房贷。
2024年12月15日,老杨操作失误,将本应转给儿子小杨的6000元,错转到大强账户。当日,老杨通过微信说明情况并发送转账凭证,多次留言、拨打语音要求退款,但大强始终未回复。因索要无果,老杨起诉至翔安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本案中,从转账规律来看,老杨每月15日左右均会向小杨转账6000元,而2024年12月15日转给大强的6000元,无论转账时间还是金额,都与以往给小杨还房贷的转账高度吻合,因此老杨主张该款项系误转的可能性极高。同时,老杨在发现转账错误的当日,就通过微信多次向大强主张退还该款项,大强却未作任何回复,结合双方此前购车款已结清,且在案证据也未证明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的情况,可以认定大强取得这6000元款项没有法律依据。另外,大强在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取得的6000元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经老杨催讨仍拒不返还款项,已对老杨造成了损失。因此,老杨主张大强返还6000元不当得利款项,并要求其支付资金占用费,于法有据。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大强向老杨返还6000元及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法官提醒
钱款误转,这样维权
法官提醒,在进行转账操作时,务必仔细核对收款方的姓名、账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完成转账,避免因操作失误造成财产损失。一旦发生钱款误转的情况,要第一时间保留好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及时与收款方沟通,要求对方返还钱款。
若收款方拒不返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收款方而言,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却占有他人误转的钱款,这种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不仅需要返还钱款,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等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