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男子持刀与多名民警对峙,越野车突然加速将其撞倒,民警随即将其制服”的视频在网络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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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网传视频截图
视频中,一名男子手持长刀站在某单位门口,多名警务人员将其围住,有人大喊“把刀放下”。此时,现场一辆越野车倒车,男子持刀慢步走向另一侧,并与民警僵持时,该车突然启动加速,鸣笛后撞向持刀者。
持刀者应声倒地后,多名民警冲上前将其制服。持刀者倒地不断哀嚎。越野车主下车后,双手插兜围观。
据悉,此事发生于河南郑州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研修中心门口。
据浪潮新闻报道,郑州公安金水分局北林路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男子已被120救护车拉走,无生命危险。关于事发具体原因,民警表示不便透露。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且无需负刑事责任。而持刀者街头持刀对峙警方,其行为已对现场民警、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构成紧迫且严重的威胁,属于正在进行的暴力不法侵害。司机驾车撞翻持刀者,目的是制止其继续实施危害行为,完全契合正当防卫的主观和客观条件。
赵良善强调,针对正在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无需负刑事责任。本案中,持刀者手持凶器对峙警方,具备继续实施行凶的现实可能性,司机即便是采取驾车撞击的较强力手段,也属于行使无限防卫权,即便造成持刀者受伤,也无需担责。
另从民事角度来说,正当防卫是民事责任的免除事由。且司机仅将持刀者撞翻使其丧失侵害能力,并未有后续额外伤害行为,不存在超出必要限度的情况,自然无需对持刀者的伤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该司机不顾自身安危制止潜在暴力犯罪,保护了公众安全,还可能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甚至获得相应褒奖。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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