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
王新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示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洪﹞应急罚﹝2025﹞执法-9号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单位作现场管理类违法
处罚依据: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处罚内容:
罚款2.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0
处罚机关: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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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显示,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11-27,法定代表人为王新照,注册资本为205681.363014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1100251530,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洪洞县广胜寺镇,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生产:焦炭、合成氨、尿素;制造其它化学、化工产品;承揽化工设备和零部件加工制作、设备检修、建筑安装、防腐保温工程设计、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生产、销售:洗精煤;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批发、零售:钢材、有色金属材料、黒色金属材料、铁矿石、生铁、铁合金(国家限制旳除外);零售:汽油、柴油(仅限分支机构油品综合经销部凭许可证经营);文艺表演:戏剧表演、歌舞;电影放映;游泳场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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