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营律师专注股权纠纷等法律领域二十年,毕业于名校,身兼多职。她办理近千件案件,有诸多经典胜诉案例,还著有专业著作,以卓越能力、负责态度在法律界树立威望,诠释律师使命担当。
在法律的浩瀚星空中,有这样一颗璀璨的明星——王晓营律师。她以二十年如一日的专注与坚守,在中国股权纠纷法律领域熠熠生辉,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坚实依靠。
王晓营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专业,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深造,获得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自2006年开启律师执业生涯以来,她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长期深耕于公司法法律研究,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的股权纠纷案件,如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增资纠纷、股权代持纠纷等。同时,她对金融诉讼类案件,如证券纠纷、保理合同纠纷、票据纠纷、融资租赁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也颇有研究。
作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及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晓营律师身兼数职,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商事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朝阳区律师协会商事研究会研究员,并荣获2013年首届朝阳区优秀女律师称号。此外,她还担任中央电视台证券咨询频道投资大扫描栏目点评嘉宾,在媒体上展现着专业律师的风采。
在执业过程中,王晓营律师凭借敏锐的观察力、出色的逻辑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知识储备,办理了近千件商事诉讼仲裁案件,多次成功帮助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她善于从细节中发现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争取权益。
在众多经典案例中,王晓营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2民终18993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李某(化名) 与刘某(化名) 因成立投资公司产生纠纷。李某(化名) 为刘某(化名) 垫付出资款,后刘某(化名) 在公司经营中一系列行为让李某(化名) 失望,且刘某(化名) 借款不还,李某(化名) 起诉。一审李某(化名) 败诉,王晓营律师团队接手后,深入研判案件,强调股东垫付出资本质属于借款,与公司成立后的经营无关。刘某(化名) 若认为股东权利受侵犯可另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尽管遭遇管辖波折,但王晓营律师团队全面梳理证据,通过工商档案、微信短信记录等多方面证据,有力反驳刘某(化名) 抗辩。最终,北京某区法院判决支持李某(化名) 全部诉讼请求,刘某(化名) 上诉也被驳回。
在北京高院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案件里,敬某(化名) 、王某(化名) 等五股东与北京某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投资公司未支付全部款项,引发诉讼。一审、二审五股东胜诉,但投资公司申请再审。王晓营律师调取卷宗,梳理往来邮件,找到投资公司知晓关键合作协议的证据,从法律和事实逻辑揭露其为不支付款项故意陈述不知情的虚假事实。最终北京高院维持原二审判决。
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A公司与Y(化名) 某因工程款产生纠纷,一审A公司败诉。王晓营律师代理后,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证据不足驳回,二审中王晓营律师详细分析,通过罗列Y(化名) 某确认收到款项的支票存根,阐述Y(化名) 某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最终二审改判,认定Y(化名) 某构成不当得利。
王晓营律师在二十年的律师生涯中,著有《债权人面对植物人公司的诉讼救济方式》《公司人格否认诉讼问题研究》,与人合著《保卫资本》。这些著作不仅是她专业研究的成果,更是她为法律行业贡献的智慧结晶。
王晓营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股权纠纷等法律领域树立了崇高的威望。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律师的使命与担当,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法治进步不断努力前行,成为法律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着后来者在法律的征程中坚定信念,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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