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同居生子算重婚罪?法律说:还真不算!
你晓得吗,前阵子跟几个朋友在茶馆里聊天,聊着聊着,居然扯到重婚罪这个话题。
说实话,要不是有人提起来,可能很多人都不晓得这个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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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是有点懵,后来仔细琢磨了才搞明白。
你说现在这社会,有些事儿还真是说不准哦。
先说重婚罪吧,法律咋规定的?
其实很简单,就是有配偶的人,跑去跟别人结婚——注意哈,是真的领了结婚证那种,才会算重婚罪。
你要是只办个婚礼,找几个亲戚朋友喝几杯,没登记的话,那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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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法律认的只有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其他的不管。
所以你看,有些人觉得,诶呀,办了婚礼,大家都知道了,就觉得这人肯定构成重婚罪了,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法律上讲,这不算哦。
再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个事儿,这个就稍微复杂些。
比如有配偶的人,没去登记结婚,但跟别人生活在一起,扮夫妻,天天叫老公老婆的,这不是就算了吗?
还别急,法律认定的时候,还得看你们俩是不是真的公开以夫妻关系出现,比如参加亲友聚会、邻居街坊都说你们是夫妻,甚至社区还开了证明啥的,这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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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俩只是住一起,那顶多算是同居,法律上不认呢。
说到同居,这也挺有意思。
我朋友讲了个事儿,她认识的一个人,婚内出轨,跟情人住一起好几年,搞得街坊邻居说三道四,都觉得这人肯定重婚了。
结果去查才知道,根本没有登记结婚,就算你们住个十年八年,也不算重婚罪啊!
顶多道德上有点说不过去,但法律上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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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单纯的同居不构成重婚罪,听着是不是有点意外哦?
然后我再补充一句,生了孩子也一样。
法律不管这些,生了几个娃都没用,只要你没跟对方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不算重婚罪。
你想想,有些人一听说谁谁谁婚外生了个娃,就说这是犯了重婚罪,其实不是的。
法律对这种事儿很理性,根本不掺杂道德评价。
反正这事儿听起来确实让人有点想不通,法律跟咱们平时认知的道德标准还是不一样。
有些你觉得不对的事儿,在法律上可能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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