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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内蒙古、青海、广西、甘肃、陕西等多省区推进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例如,内蒙古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学习会,青海西宁市政协召开“改文风转作风提质效”专题研讨会。
公文抄袭现象由来已久,但多地展开专项治理却不多见,这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当下公文抄袭问题的严重程度。
公文抄袭颇有“传染性”。不久前,广西桂林平乐县《平乐县森林防火规划(2023-2030年)》文本被曝存在抄袭情况,而山西某地的领导调研稿竟和当地某单位的另一篇领导调研稿高度雷同。有些公文甚至连错别字都照搬,“演都不演了”,这种“摆烂”能把人气笑。
公文在传达政令、规划工作、沟通交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质量体现着相关部门对于政策和问题的认识程度。公文写作绝不能草草了事,更不能当“文抄公”,制造公文赝品,否则,不仅造成公文传播、宣传教育的错位,更严重影响基层对于公共政策的理解和落实,严重损害政府部门形象。
揆诸公文抄袭乱象可知,一些写作者在履职时消极、马虎,且怀有“领导很难发现”的侥幸心理,而一些负有把关责任者也敷衍塞责,导致“抄袭型”公文一再出现。加之一些部门或单位即使发现了抄袭问题,也不严肃处理,仅以“下不为例”来约束,使得一些“抄袭爱好者”有恃无恐。事实上,很多抄袭事件是在网上曝光后才为公众所知,也才为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立即处理”。由此可见,公文抄袭问题的根源,是履职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问责意识不坚定。
今年10月,学习时报曾刊文指出,一股脑的、不加甄别的抄袭,是典型的文风不认真、不严谨的表现。这一观点切中肯綮。公文写作绝不能成为“复制粘贴”的狂欢,惩治公文抄袭责任人、整治公文抄袭乱象,是让公文写作和交流回归正轨、引导和改善工作作风、抵制和破除形式主义的必要之举。
值得一提的是,公文抄袭现象在个别地方较为突出,和“公文负担”过重大有关联。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喜好“材料出成绩”“公文出亮点”,热衷指派、摊派公文写作任务,让基层“才子”苦不堪言。2024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强调严控文件数量,要求地方和部门发文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和发文立项制度,严格控制临时性、配套类、分工类发文。各级部门、有关单位当对照这一要求,极力为基层工作人员减负、减压,防止出现文件泛滥现象。
整治不是目的,整肃工作作风、让公文写作立足于准确传递政务信息才是目的。为此,加强业务锤炼、文风打造、思想锻造,让公文更有识见、更有担当,并非苛求。□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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