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规则第三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审判、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
(三)当事人存在虚假诉讼等妨害司法秩序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五)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的;
(六)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情形。
即出现以上情形的检察院应当主动监督,并不受是否再审的限制(亦无时效限制)
主动监督案件来源:当事人申请监督,案外人控告、举报,其他机关移送,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等。
[比心][比心][比心]如有案件咨询及代理请留下联xi方式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