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19岁鹤壁男孩小郭在上海“错付车费索要无果”自杀一事有了新进展,小郭的父母起诉涉事司机王某一案,法院判决王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多付的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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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只针对900元不当得利返还这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很简单,判决也没任何问题,我在之前的回答里也早就说过了,司机所谓的“辩解”不值一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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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司机多收的900元退了,承担50元诉讼费,这个结果其实我也早就预料到了,甚至连50元的诉讼费都与判决书结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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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当时的新闻说的是多给了910元,所以我当时写的是910元
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案子并不涉及男生自杀与这900元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以及司机是否应当为男孩的死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关于这次事件中司机是否应该为男生的死亡负责的问题,我之前的答案也讲过了:男生属于自杀,他是自己生命的第一责任人,即使司机等其他人有一定过错,也不应由他们承担导致男生死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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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理和生活常识的角度,大概率这900元确实是男孩自杀的原因之一,如果男生家属起诉司机要求赔偿也可以理解,虽然大概率不会得到支持。不过目前并没有消息显示男生家属已经或者准备起诉司机追究其导致男孩死亡的责任,说明这家人并不是那种无理取闹沾到谁谁就要倒霉的人。
他们起诉司机要求退还这900元,从经济上来说肯定是得不偿失的,就算不请律师自己打官司,为这个案子投入的差旅费、误工费等可能都远不止这900元。
对男生家属来说,这场官司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证明男生生前报警讨要这900元不是在说谎,证明男生不是拿了司机现金反过来又想再要一遍钱的坏人。
现在法院的判决采信了男生(家属)的主张,没有采信司机的辩解,至少在官方层面还了男生清白,对男生的在天之灵算是些许安慰。
至此,这件事在法律层的结局可以说非常“圆满”,而这种“圆满”与我们每个人对这件事的感受应该是相去甚远的。所以问题出在哪里?我还是之前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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