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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新闻中心北京工作部记者/刘辛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旨在夯实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基础,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11月12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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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介绍,《意见》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三统一出发,提出了六大重点任务,着力通过学科融通实现“结构”新,通过工程实践实现“引擎”新,通过协同开放实现“生态”新,引导学生像科学家一样思考、像工程师一样实践,激发学生投身科技事业的远大志向与持久热情。
一是构建协同贯通的育人体系。科技素养培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纵向贯通的过程,《意见》遵循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着力构建“阶梯式”育人体系。小学低年级重在通过生活化、游戏化情境,点燃和呵护好奇心;小学中高年级引导学生通过“做中学”深化概念理解,建立跨学科联系;初中阶段聚焦真实问题解决,开展跨学科项目式学习,推动学生从现象认知向规律探究与方法掌握过渡;高中阶段鼓励学生接触科技前沿,进行实验探究和工程实践,系统掌握科研方法。
二是建设开放融合的课程生态和教学方式。课程教学是开展科技教育的主要途径。《意见》提出以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以学科融合为基础,以实践探究为主要方式,重塑课程教学生态。在课程建设上,要求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有效应用地方课程、系统设计校本课程,推动前沿科技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在教学方式上,加强分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之间的有机融合,基于真实情境问题解决,采用项目学习、问题探究、任务驱动等方式,引导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
三是加强素养导向的教研引领和综合评价。教研是指导教学实践的重要抓手。《意见》突出教研引领作用,组建区域教研共同体,常态化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推动教研与教学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注重过程性评价与成果展示相结合,追踪学生创新能力成长轨迹,避免片面性、功利性评价。建立健全覆盖教师、学校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科技教育评价机制,确保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四是注重形态多样的资源开发和环境建设。资源与环境是支撑科技教育深入开展的基础保障。《意见》提出,一方面加强“硬环境”打造,加大科技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为学生提供一站式学习服务;统筹利用校外实验室、科技场馆等资源,为学生体验真实情境下的科技探究实验和工程技术实践提供平台。另一方面提升“软空间”效能,依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动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创新数字教学模式,探索人工智能支撑的教学新形态,提升科技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推进优质高效的师资建设和家校社协同。教师是实施科技教育的关键。《意见》着力解决“有人教”的问题,以科学、信息科技、数学等学科教师为基础充分挖潜扩面,同时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专家担任兼职教师,激励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与实践;着力解决“教得好”的问题,将科技教育全面融入教师培养与培训体系,建强具备跨学科知识与技能的复合型师资队伍。家校社协同是提升科技教育成效的重要支撑。《意见》提出依托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有效联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场馆基地、家庭社区等各方资源,共建区域科技教育中心。
六是推动广泛深入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国际科技教育共同体,构建多边合作网络。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建科技教育课程资源,促进师生交流,协同开展创新研究,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与实践。通过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提升我国教育国际影响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将中小学科技教育作为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抓手,推动《意见》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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