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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马敏捷邵阳报道:近日,有邵阳邵东市网友“m9gkpiv”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投诉反映,邵东交警队在处理一起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存在程序失当与行政不作为,导致关键证据缺失且信息不公开,引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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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呼声》网友发帖截图
网友投诉:涉事司机弃车逃逸,交警未及时追查
据网友反映,2025年2月23日4时26分,湘M09500重型厢式货车与湘EGN637小型客车在邵东市邵阳大道与金龙大道交叉口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湘EGN637小车驾驶员与其车上人员集体弃车逃离现场。湘M09500驾驶员在报警时,已明确向现场处置的交警人员指出对方存在酒驾嫌疑,并请求及时追查。
该网友表示,交警队员在调查后,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追查、控制涉事驾驶员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直接导致认定酒驾的关键证据灭失。此外,在事故处理后期,湘M09500方多次向邵东交警队合法申请公开事故路段对方车辆的高清视频、照片,以及对方驾驶员归案后的处罚情况,均未获得交警部门的正面回复和公示。
投诉网友认为,由于邵东交警队在证据收集和信息公开上的失职,导致本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存在明显的程序失当与不作为嫌疑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湖南湘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谋煌律师认为邵东市交警队在处理第430521120250000074号交通事故中,存在明显的程序失当与不作为嫌疑。
邵东市交警队接警时已获知对方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交警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有效追查、控制涉事驾驶员并及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直接导致认定酒驾的关键证据灭失。此行为涉嫌未履行法定调查职责,可能严重影响事故责任的公正划分。
事故方多次合法申请公开相关视频、照片及处罚情况等办案信息,交警队无正当理由拒不公开和回复,违反了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的原则,涉嫌行政不作为。这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知情权,而且损害了执法公信力。
刘谋煌律师表示,当事人可向上级或纪检监察部门申请监督纠正,要求责令交警队公开相关信息、纠正错误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具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政策解读:执法程序规范与信息公开要求明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警察处理事故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对于可能涉及酒驾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及时进行检测鉴定。同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性信息,应当根据规定向权利人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监督权。
截至发稿,邵东市交警大队仍未就此事作出公开回应。本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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