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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佣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是什么?
雇佣法的两大核心法律渊源是《劳动基准法》(以下简称 “《劳动基准法》”)及其实施令,二者均为雇佣合同的条款与条件设定了最低标准。此外,《工会法》(以下简称 “《工会法》”)规范集体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 “《劳动合同法》”)则通过确立劳动者与雇主经自愿协商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来调整个体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还对雇佣合同的其他基本事项作出规定。其他重要的雇佣法渊源包括《产业安全卫生法》《雇佣保障法》《非全日制及定期雇佣劳动者雇佣管理改善等相关法》(以下简称 “《非全日制 / 定期雇佣法》”),以及《确保劳动者派遣事业适当运营及改善派遣劳动者劳动条件相关法》(以下简称 “《劳动者派遣法》”)。
部分重要的法院判决也具有法律渊源的效力。高等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下级法院通常不愿作出与上级法院裁决相抵触的判决,因为此类判决很可能在上诉时被撤销。
2、雇佣法保护哪些类型的劳动者?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如何区分?
《劳动基准法》将 “劳动者” 定义为在企业或机构中受雇并获取工资的人员,无论其职业类型如何,此类劳动者均受日本雇佣法保护。与公司签订外包合同的独立承包商或自雇人士,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可自主安排工作的公司高管,因其不被认定为 “劳动者”,故不受雇佣法保护。
区分独立承包商、公司高管与受雇佣法保护的劳动者,应基于个人的实际工作条件(而非仅依据职位名称或合同形式、名称),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是否有权拒绝工作任务;
是否受他人管理并需遵守具体的工作指示;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是否固定;
是否允许他人代为完成工作;
是否通过提供劳动获取工资。
受雇佣法保护的劳动者可分为以下几类:
无固定期限劳动者(即所谓 “正式员工”);
定期劳动者,其雇佣期限不得超过 3 年(《劳动基准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为 5 年);
非全日制劳动者,其法定工作时长短于正式员工;
临时劳动者或派遣劳动者,受雇于劳务派遣机构并根据《劳动者派遣法》被派遣至其他公司工作。
3、雇佣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若否,雇主是否需向劳动者提供书面的特定信息?
雇佣合同并非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雇佣协议同样有效。但雇主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劳动者部分关键雇佣条款与条件,具体包括:
雇佣合同期限;
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的起止时间、可能的加班、休息时间、休息时段、休息日及轮班调整(若劳动者需执行两班或以上轮班);
工资的确定、计算与支付(退休金及特别工资如奖金除外),以及工资核算日期、支付日期和加薪相关事宜;
雇佣终止(包括辞职、退休、解雇或其他终止事由)。
4、雇主是否必须遵守特定的最低雇佣条款与条件?
《劳动基准法》及其实施令规定了最低雇佣条款与条件,具体如下:
雇主仅在与工作场所过半数劳动者组成的工会,或无工会时代表过半数劳动者的人员签订劳资协议(即 “第 36 条协议”),并向当地劳动基准监督署备案后,方可要求劳动者超出法定最长工时(即每日 8 小时、每周 40 小时)工作。法律对加班时长设定了法定上限:原则上每月加班不超过 45 小时、每年不超过 360 小时;即使因临时需要加班,每年加班时长也不得超过 720 小时,每月不超过 100 小时(含节假日工作时间),且每两、三、四、五、六个月期间的月平均时长不超过 80 小时(含节假日工作时间)。
若雇主安排劳动者超出法定最长工时工作,需按正常工时工资的 125% 支付每小时加班费;月加班时长超过 60 小时的部分,加班费标准提高至正常工时工资的 150%。
劳动者节假日工作的,雇主需按正常工时工资的 135% 支付工资。
劳动者晚 10 点至早 5 点工作的,雇主需额外支付正常工时工资 25% 的夜班费;若该时段同时属于加班,加班费标准为正常工时工资的 150%(即加班费 125% 加夜班费 25%);若该时段为节假日,工资标准为正常工时工资的 160%(即节假日工资 135% 加夜班费 25%)。
工作时长超过 6 小时的,雇主需给予至少 45 分钟休息时间;超过 8 小时的,至少给予 1 小时休息时间。
雇主应尽力保障劳动者每日工作结束时间与次日工作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
雇主需每周至少给予劳动者 1 天休息日,但在任意 4 周内给予劳动者 4 天或以上休息日的雇主,不受此规定限制。
劳动者连续雇佣满 6 个月,且该 6 个月内的出勤率不低于 80% 的,雇主需根据其工龄给予法定最低天数的带薪年假。对于带薪年假天数不少于 10 天的劳动者,雇主每年需指定 5 天带薪年假,以方便劳动者休假。
雇主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根据各地区或特定行业的规定确定。
部分劳动者(如管理岗位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可豁免适用法定工时规定(包括加班时长、休息时间及加班费相关规则)。此外,从事需特殊技能且工作成果与实际工时无关、年薪不低于 1075 万日元的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也不适用法定工时规定。
5、雇佣条款与条件通常是否通过集体谈判确定?谈判通常在公司层面还是行业层面进行?
只要雇主与工会(集体谈判双方)有权就相关条款与条件达成协议,且协议内容不低于《劳动基准法》规定的最低标准,双方可在集体谈判中约定任意条款。实践中,集体谈判协议通常涵盖工资及其他福利、休息日、带薪假期、通知期、晋升、调岗及纪律处分程序等主要雇佣条款与条件。
雇主无需就与雇佣条件无直接关联的公司组织及高层管理事务,与工会进行协商或达成协议。
集体谈判通常在公司或工作场所层面进行,但也可在行业层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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