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凤治笔下的晚清司法图景,呈现出一套超越成文法的刑罚执行体系。这位同治光绪年间在广东多地任职的知县,其日记不仅记录日常公务,更折射出法律条文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巨大鸿沟。
![]()
站笼这个东西,法条里没有写,却在基层衙门里常见,木料按脖颈的尺寸做成一个卡位,人被卡着只能站着,腿麻了也没地儿靠,夜里也站着,身子弱的两三天就撑不住,杜凤治结完一桩盗案,和肇庆知府的幕客聊案子,话里蹦出一句“非饿死与病死不可”,狱里拖着让人“自然死亡”,案卷能收尾,几句之后又翻到广宁罗亚水的杀人,卷里写着人投河,真人押到堂,几位同僚合在一起说“非亚水死不可”,照狱里处置的路子去走。
![]()
凌迟在法里是极刑,刑场要摆出来,动用要层层复核,落到谋反大逆那一类,日记没给场面的细节,倒把衙门里别的做法写得明白,盗匪押来差役抡起棍子往死里打,三天后报个病死狱中,家里人要拿钱赎尸,刑上用的分寸就跟着变,肉身上的受折腾被换成账目的数字,钱到位,案子的处理也不再死板。
口供在清朝里分量重,审里围着口供转,刑讯就有了位置,谌郭氏因奸致命这一案,被告先不认,掌嘴四回,口风开了,另一桩命案,来作证的船夫一开始话不明白,官员把话铺开,慢慢把经过讲全,差役在外头盯着卷宗进度,时不时教被告去攀别人,点头就给饭给水伺候着,诱着把话凑齐,案卷能合上。
![]()
牢房像一道慢耗,人关着不判,日记里有个小贩,被人拿欠债做由头,一关十五年,后来神志不清,淹着关的样子在晚清常见,监里挤满,管事的看不过来,谁先谁后都乱,身份也牵动处置的力度,唐姓梁姓互控的命案,梁家没有绅衿撑着,话语和落笔都处在下风,碰上洋人牵着的案子,秤的那头就换了重量,法国传教士护着的教民犯事,两广总督下令放人,美国领事馆的华人翻译那边,很快被拿下关押,卷里留着“死于狱中”的字样。
案子怎么往下走,官场的考核压着,办案的人挑省事的路,口供到位,定谳写成,杜凤治在日记里记过,处理有的案子是为了避开牵连前任,站笼、凌迟这类工具在案牍里来回出现,看的不是条文怎么写,而是衙门里怎么把事落地,这些笔记把过程和细节留住,后来的人翻开本子,能看见那个时代司法运转的样子。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